股王好苛1/鴻勁工程師險死竟遭逼退 18年老臣被拘禁為這事
股價曾經飆漲到一股8465元,被譽為「設備股股王」、公司市值曾破兆元的「鴻勁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驚傳員工過勞疑似遭非法解雇,該公司被告上法院,請求損害賠償,當事人A姓工程師指出,他為公司賣肝18年,2023年在公司心肌梗塞發作,出院後公司不斷找碴,某日,因為外包人員中風,主管嚇到了,立刻逼他自願離職,過程十分無情。
據了解,位於台中市大雅區的「鴻勁精密股份有限公司」,是全球知名的半導體後段自動化測試設備與溫控系統廠商,2025年底,「鴻勁」轉上市進行公開申購時,引爆市場抽籤熱潮,成為台股最受矚目公司,若從2024年10月才登上興櫃市場的股價來算,短短14個月,鴻勁股價已翻了3.5倍,穩坐台灣「設備股」股王寶座。
該公司標榜「買設備、送工程師」,只要鴻勁出廠的IC測試分選機(Handler)出狀況,公司就會立即派工程師24小時駐點協助,直到問題完全解決為止。過勞被不當解雇的A工程師說,他們員工在國內外出差兩三個月,或連續半個月未休假,甚至兩三天通宵熬夜,是家常便飯。
A工程師在「鴻勁」工作十八年,2023年公司社團活動時,他在籃球場倒下,送醫後診斷出心肌梗塞,差點丟掉半條命,當他回到公司上班,管理階層並未並未為他調整適當職務,而是展開一連串的逼退。
該公司有個拿不上檯面的制度,就是每個部門每季必須選出「績優」與「積差」人員,但評分標準沒有具體公佈,全憑主管心證,這一招讓「鴻勁」的員工總是戰戰兢兢,公司的文化就是不敢違逆主管。
動過手術的A,回公司上班後,一直被列為「積差」,這是主管自己告訴他的。A表示,這也就算了,上面還不斷找碴,例如,他明明是軟體工程師,卻被派到國外維修硬體,假日被逼著幫別人修改程式,甚至還在颱風天他身體不舒服時,逼他銷假上班,A實在無法出勤,就成了主管拿捏的把柄。
此外,該公司雖然是「股王」,但工程師底薪只有兩萬兩千多元,全靠超時加班,每月才能領到七、八萬,再加上高額的年終獎金與股利分紅才得到高收入,而A男生病後,公司以他「健康風險」被評為D級,只能加班在法定時數46小時之內,比起過去150至200小時的加班,收入銳減。
真正引爆他被逼離職,是2024年某日,因為外包公司的員工突然在廠區中風,差點死掉!這嚇壞了公司管理階層,立刻逼A這個潛在高風險者簽下「自願離職書」,A工程師不願意,還被控制在辦公室裡,不得離開。
A妻說:「我先生好歹也為公司賣肝、賣命18年,他身體不好,轉任內勤人員,少賺點無所謂,就算當個守衛也好,但公司無情逼退,還不願意按照勞基法資遣,甚至在談判期間,主管坦承:「就是因為你有心肌梗塞病史,公司才不要你」,A妻強調,這口氣他們嚥不下,於是委託律師向台中地院提起損害賠償訴訟。
A的委任律師許哲維指出,雇主使勞工過勞,最主要的請求權基礎,是民法第184條第2項「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而勞動基準法第30條(正常工時)、第32條(延長工時每月原則不得超過46小時)等規定,目的正是避免勞工長期處於精神或體力緊繃狀態而危害健康,臺灣高等法院104年度重勞上字第53號判決,即明確肯認工時規定「屬於民法第184條第2項之保護他人之法律」。
鴻勁精密表示,對於A姓工程師的資遣,完全依照勞基法,給予資遣費,且經台中市勞工局調解成立,雙方對金額無爭議,該公司強調,A病發之後,依規定給予休假,他也回到崗位繼續任職一年多。
對於薪酬部份,鴻勁表示,該公司除了本薪外,還包括各項津貼、員工酬勞及獎金,整體薪資福利優於同業,非主管職務之全時員工薪資,平均年薪328萬,名列上市公司第六名,薪資待遇在業內名列前茅。
至於延長工時部份,均依規定給付報酬,A工程師出勤記錄皆交給法院,其疾病是否與工作有關,法院已經函請專業醫療機構進行職業病鑑定,本案目前審理中,為尊重司法審判,公司不對個案細節另作評論。
延伸閱讀
鴻勁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為何遭工程師控告非法解雇?
鴻勁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遭一名A姓工程師控告,指控公司在他2023年心肌梗塞病癒後,不斷刁難並逼迫其離職。該工程師在公司服務18年,曾因公司社團活動時心肌梗塞發作,出院後公司未調整職務,反而將其列為「積差」人員,並安排不適任的工作。最終,因公司外包人員中風,管理階層以A姓工程師有「健康風險」為由,逼迫其簽署自願離職書,並拒絕依勞基法資遣,故A姓工程師委託律師向台中地院提起損害賠償訴訟。鴻勁精密則表示,對A姓工程師的資遣完全依照勞基法,並已給付資遣費,且經勞工局調解成立。
鴻勁精密公司內部評核制度為何引發爭議?
鴻勁精密公司設有「績優」與「積差」人員的評選制度,但評分標準並未公開,全憑主管心證決定。這項制度讓員工感到戰戰兢兢,且可能成為主管打壓員工的工具,例如將生病或不符合主管期望的員工列為「積差」。
工程師的薪資結構與工作時數為何?
該公司工程師底薪約兩萬兩千多元,主要收入來自超時加班,每月可達七、八萬元,加上年終獎金與股利分紅。然而,若因健康因素被限制加班時數,收入將大幅減少。
律師主張的法律基礎為何?
A姓工程師的委任律師主張,雇主使勞工過勞,可依民法第184條第2項「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請求。勞動基準法關於工時的規定,即屬於此保護他人之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