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曾厚銘/彰化報導)一場火災,可能在短短幾秒鐘內迅速擴大。根據內政部消防署115年上半年火災統計,全國火災造成的總損失約新臺幣4億2,000萬元。彰化消防局指出,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最大的價值,就是在火苗尚小、星星之火未成燎原之際及早示警,為民眾爭取最寶貴的應變時間。
彰化縣消防局說,多增設火災警器,火苗小就能預警,就不會把房子燒掉了。(圖/消防局提供)
 
彰化縣消防局指出,不同以往,今年6月彰化市彰南路發生的一起住宅火警,該案起火點位於2樓,屋主除於1樓裝設縣府補助的第一只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外,也依空間配置,自主於2樓居室增設住警器。正因民眾有自主增設,補足了公部門補助首只住警器未涵蓋的防護範圍,火災發生時才能及早偵知2樓的火煙、及時發現火災並迅速應變,有效遏止火勢蔓延,大幅降低人命傷亡及財物損失。
 
消防局表示,自推動「縣內每一住宅地址皆可免費補助至少一只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政策以來,迄今已累積160件成功示警案例。然而,單靠一只住警器,未必能全面涵蓋建築物各活動空間,因此呼籲民眾應依空間特性,於各居室、走道、廚房及其他適當位置增設不同型式的住警器,建構更完整的居家防火安全網。
彰化縣消防局到民宅宣導民眾多增設火警住警器,以確保居家安全。(圖/消防局提供)
 
消防局強調,縣政府補助裝設第一只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目的在於發揮拋磚引玉的效果,引導民眾建立自主防災觀念;真正完善的居家防火生活安全,仍有賴民眾自主增設。每多增設一只住警器,就多一分及早示警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