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通報自售苦茶油檢出苯駢芘 新北衛生局已要求下架回收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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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衛生局接獲業者自主通報,販售的苦茶油檢出苯駢芘超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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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苦茶油由「源春製油廠」代工生產,共780瓶,已要求全面下架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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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提醒消費者暫停食用,並要求業者盡速辦理退換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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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批苦茶油也由嘉義「源春製油廠」生產,已通知嘉義縣衛生局協同釐清。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新北市衛生局,昨(31)日接獲國際機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自主通報販售的「台灣苦茶油(EXP:2027/12/25,規格:500毫升)」,疑檢出苯駢芘2.6μg/kg (標準:2.0μg/kg)不符規定。衛生局表示,業者通報時已通知自有門市(江醫師健康舖子),將相關產品立即下架。接獲通報後也立即會同衛福部食藥署,至現場稽查,初步了解這批問題苦茶油,由「源春製油廠」代工代料生產共780瓶,其中773瓶於門市及官方網站販售。已要求這款苦茶油全面下架,並確認轄內門市已完成下架作業。
衛生局提醒消費者,若曾購買到這批苦茶油,請立即暫停食用。已要求業者盡速從寬辦理退換貨事宜,以確實保障消費者權益。再查本次產品與永豐餘公司販售的苦茶油,均由嘉義「源春製油廠」生產製造,針對本次檢出苯駢芘異常,也已通知嘉義縣衛生局進一步釐清。
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應即時主動通報疑慮產品資訊,並預防性下架相關疑慮產品,並以保護消費者為優先。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規定,食品業者應實施自主管理,確保食品衛生安全;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衛生局強調,經衛生機關查獲食品業者違反規定,未主動通報並辦理執行相關措施,也會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照片來源:新北市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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