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公共自行車正式啟用,首波在花蓮市、吉安鄉及新城鄉設置20處站點,投入200輛電動輔助自行車,串聯火車站、行政機關、商圈與濱海景點。縣府攜手營運業者運點科技(MOOVO),推出每趟前30分鐘免費優惠,讓通勤與觀光接駁更便利。

花蓮縣政府觀光處指出,租借方式簡單。民眾下載「Ride MOOVO」App,完成會員註冊並綁定信用卡後,掃描車身QR Code即可解鎖借車;也可事先綁定悠遊卡、一卡通或icash,直接靠卡租借。系統提供免費保險,會員須於App完成實名投保才享保障。車輛皆為電動輔助自行車,踩踏時提供動力,輔助時速上限25公里,平坦路段續航力約70公里,讓市區移動與沿海騎遊更輕鬆。觀光處提醒,起步與加速時請留意動力反應,遵守交通規則。

花蓮所選擇使用的電輔車,時速可達25公里。(圖:梁國榮攝)

首波站點包含花蓮車站前後站、東大門夜市、中山公園、太平洋公園、七星潭及吉安圖書館等,銜接大眾運輸「最後一哩路」。

電動輔助車原費率每30分鐘25元,一般自行車12元,計費方式是從租用站點再回到站點(不必同一點)。115年12月31日前,MOOVO與縣府共同補助,兩車種每趟前30分鐘免費,超過30分鐘部分依原費率計收。MOOVO並於10月29日至31日下午5時至9時,在花蓮車站前站安排專人教學。

徐榛蔚表示,未來將擴增至150處站點、1,500輛車。(圖:梁國榮攝)

縣長徐榛蔚表示,花蓮最適合「慢遊」,未來將擴增至150處站點、1,500輛車,打造宜居宜遊的永續花蓮。(梁國榮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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