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i傳媒、記者爆料網/周庭慶/苗栗報導】苗栗縣竹南鎮長選舉傳出賄選!苗栗地檢署指揮警調人員偵辦,認1名候選人及7名工作人員涉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裁定該候選人及6名工作人員羈押禁見,另1名請回,另經傳喚及知到案的21人則交保或請回。

 

苗栗地檢署指揮查獲竹南鎮長候選人賄選,該候選人及6名工作人員遭裁定羈押禁見。翻攝畫面 

 

苗栗地檢署指出,該署獲報竹南鎮某候選人與沈工作人員等人共同涉嫌發放市價約300元,內容物有茶葉、果乾之禮盒予多位選民,旋即指派何建寬主任檢察官、徐子元檢察官指揮苗栗縣警察局、法務部調查局苗栗縣調查站偵辦,分別於9月23、24日執行二波搜索共32處,計傳喚、通知29人到案。檢察官訊問後,認該候選人及7名工作人員等8人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投票行賄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接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21人分別以2萬元、1萬元交保,其餘請回。經法院於昨日、今日開庭審理後,裁准被告候選人及6名工作人員共7人羈押禁見,1人請回。


苗栗地檢署指出,公平選舉為民主政治之基石,賄選行為嚴重破壞選舉之公平與公正性,本署與警調廉移憲等司法團隊廣為蒐集賄選情資,一旦發現不法情事必定從嚴從速偵辦。本署林映姿檢察長呼籲民眾若發現疑似賄選情事,請勇於檢舉,可洽本署反賄選檢舉專線0800-024099撥通後按4,或掃瞄QR CODE加入苗栗地檢署LINE好友,辦案團隊絕對確保檢舉人身分之保密,並積極查緝,以共同維護純淨之選風,鞏固國家民主之穩定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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