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人本交通 中市警走進校園宣導停讓文化與機車安全
台中市警局如何加強青年學生的交通安全宣導?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於9月前往嶺東科技大學,與校方、第四分局、交通局及台中區監理所共同舉辦交通安全宣導活動。活動聚焦於學生通學常見的交通情境,宣導大型車的視野死角與內輪差、微型電動二輪車及機車安全,並結合反詐騙與婦幼安全教育。警方強調青年機車騎士的防禦駕駛、路口安全及違規防制是交通安全的重要環節,並提醒騎士應定期檢查車況,遵守相關法規,例如機車胎紋深度不得少於0.8公釐,並應在胎面磨耗至指示標誌時立即更換。
(觀傳媒中彰投新聞)【記者廖妙茜/台中報導】為強化青年學生交通安全意識,台中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長劉永昌9月前往嶺東科技大學,與該校事務長劉自強教授、第四分局、交通局及台中區監理所共同辦理交通安全宣導活動。活動聚焦學生通學常見的交通情境,宣導大型車視野死角與內輪差、微型電動二輪車及機車安全,並結合反詐騙與婦幼安全教育,透過互動方式吸引國內外學生參與,提升安全意識。
警察局表示,青年機車騎士的防禦駕駛、路口安全及違規防制,是交通安全的重要環節。除建立正確用路觀念,也應定期檢查車況。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39條規定,機車輪胎胎面磨耗不得超過規定標準,胎紋深度不得少於0.8公釐;若胎面磨耗至輪胎磨耗指示標誌(TWI),應立即更換,以確保行車安全。
市長盧秀燕重視青少年機車騎士、高齡者及行人交通安全,並指示整合相關單位力量,加強交通事故防制宣導。交通警察大隊也持續偕同各分局走入大專院校、高中校園及社區,針對不同族群常見的交通風險進行宣導,將安全觀念融入日常生活。
針對微型電動二輪車,警方提醒騎乘者落實「五要」:審驗合格、懸掛牌照、投保強制險、年滿14歲及配戴安全帽;並遵守「四不」原則:不酒駕、不超速、不載人、不改裝。
此外,機車騎士應養成防禦駕駛習慣,通過路口時落實「慢、看、停」,並與大型車保持安全距離;遇行人穿越道應確實停讓行人,騎乘時避免使用手機等分心行為,並牢記「酒後不騎車、疲勞不駕駛」,從日常用路習慣做起,降低交通事故風險,共同維護通學及道路交通安全。
警方對微型電動二輪車騎乘者有哪些「五要」提醒?
警方提醒微型電動二輪車騎乘者應落實「五要」原則,包括車輛需經審驗合格、懸掛牌照、投保強制險、騎乘者年滿14歲,以及配戴安全帽。
機車騎士應如何確保行車安全?
機車騎士應養成防禦駕駛習慣,通過路口時落實「慢、看、停」,並與大型車保持安全距離。遇行人穿越道應確實停讓行人,騎乘時避免使用手機等分心行為,並牢記「酒後不騎車、疲勞不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