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萬安秀松機遷移公文 民航局打臉:北市府當年曾說「敬表尊重」
台北市長蔣萬安主張松山機場遷移,中央機關如何回應?
台北市長蔣萬安於10月15日行政院會中,再次提出松山機場遷移並打造「台北AI園區」的訴求,並出示2023年8月發文給中央的公文,強調北市府早已表達將松機遷移納入整體規劃的立場。然而,交通部民航局副局長楊國峯回應指出,根據2023年北市府代表在審查會中的發言,雖然曾提及松機遷建有利於台北市發展,但同時也表達「敬表尊重」民航局的規劃,並未明確反對將松機定位為首都國際商務機場。民航局強調,現行2040年及2045年綱要計畫中,松機仍定位為「首都商務機場」與「國內航線樞紐」,且桃機無法無縫承接松機功能,遷建評估需時甚久。
台北市長蔣萬安今天(15日)親自出席行政院會,當面說明松山機場遷移並打造300公頃「台北AI園區」的政策訴求,會後更秀出公文強調早在2023年即向中央表達納入整體規劃的立場。不過隨即遭行政院與交通部民航局潑冷水。民航局副局長楊國峯表示,行政院在當年核定的「松山國際機場2040年整體規劃案」中,根據會議紀錄,北市府對松機定義為首都國際商務機場並無表達反對意見。
蔣萬安秀2023年公文 強調早向中央提松機遷建
蔣萬安今天秀出公文指出, 2023年8月有正式告知中央有關北市府的立場,特別談到松山機場遷建有利於台北市整體都是規劃發展,而且都是市民殷切期盼,也要請交通部將松山機場遷移案納入後續機場整體規劃思考。
楊國峯回應 北市府曾向民航局「敬表尊重」
不過,民航局副局長楊國峯今天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說明,民航局現行提報並獲行政院核定的2040年及2045年綱要計畫中,松山機場仍定位為「首都商務機場」與「國內航線樞紐」。雖然2023年北市府代表在審查會中曾提出「以長期規劃來看,松機遷建有利台北市發展,建請納入整體思考」,但也同時表達對民航局規劃「敬表尊重」。
桃機無法無縫承接松機功能 民航局點出遷建難題
楊國峯指出,若要啟動松山機場遷建,由於國內線特性及通關動線與桃機完全不同,桃機未來即使在T3R3整建完工後也無法無縫承接,就目前的規劃期程、綱要計劃版本來說,2045年已經核定,未來可能要花保守估計20年以上的時間評估,才能確定遷建計劃是否可行。
王定宇痛批蔣萬安選前操作 北市府秀公文反嗆
針對民進黨立委王定宇昨(14日)表示,有關松山機場遷建,他質詢國防部、交通部,民航局,證明蔣萬安四年根本沒有主張過,選前50天提出松山機場廢止,根本只是前後矛盾、選舉操弄!北市府稍早發聲明駁斥,所謂「蔣市府沒有提出松山機場遷移主張」根本與事實不符;並指王定宇在質詢民航局前,難道都沒有查清楚?市府在同年8月8日正式回函,白紙黑字明確指出:「松山機場遷移有利於臺北市整體都市發展規劃,仍為市民所殷盼」,並具體要求交通部將松山機場遷移案納入後續機場整體規劃思考。
楊國峯今天說明,北市府僅表達希望未來有機會推動松山機場遷移,並未反對民航局的整體規劃。因此,民進黨立委王定宇昨天在立法院詢問「北市府對於松山機場定位為首都商務機場跟國內航線的樞紐有沒有意見?」民航局依據會議紀錄回應,北市府對松山機場的整體定位並無異議。
松機遷建牽動離島醫療 衛福部示警不能輕忽金馬需求
至於民航局在立法院的說法,與蔣萬安受訪時引用的公文內容,兩者是否因少了「敬表尊重」4字而有所出入,甚至涉及截取片段、斷章取義?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回應,她不清楚蔣萬安引用的是哪一份公文,民航局所引用的則是交通部審查會議紀錄。
李慧芝表示,松山機場不僅是桃機的重要備援機場,更肩負離島(如金門、連江縣)旅客疏運、救災救難、醫療後送以及中樞防衛等重大國防任務,牽涉交通部、國防部、衛福部與內政部等跨部會權責。
李慧芝指出,蔣萬安對醫療後送、離島交通及機場備援等功能,僅說可再規劃或透過接駁、補助等方式處理,具體配套仍待說明。衛福部次長呂建德則強調,離島居民健康福祉攸關重大,且醫療人員需經常透過松機緊急起降前往金馬服務,相關決策必須極為謹慎。(責任編輯:卓琦)
民航局為何認為松山機場遷移不易?
民航局副局長楊國峯指出,國內線特性與通關動線與桃園機場不同,即使桃園機場完成整建也無法無縫承接松山機場的功能。此外,松山機場的遷建計畫若要啟動,保守估計需要20年以上時間進行評估,才能確定其可行性。
松山機場遷移是否會影響離島交通與醫療?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表示,松山機場肩負離島(如金門、連江縣)旅客疏運、救災救難、醫療後送等重大任務。衛福部次長呂建德也強調,離島居民健康福祉攸關重大,醫療人員常需透過松機緊急起降前往金馬服務,相關決策必須極為謹慎。
蔣萬安與民航局對於松機遷移的公文內容有何爭議?
蔣萬安出示的公文強調北市府要求將松機遷移納入整體規劃,而民航局則引用會議紀錄指出,北市府代表當時表達了對民航局規劃的「敬表尊重」,並未反對松機的現行定位。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表示,不清楚蔣萬安引用的是哪份公文,民航局引用的是交通部審查會議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