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蝴蝶/公共行政碩士、時事評論人

原來政府辦活動,也有「免費加值服務」?

僑委會10月20日至23日在圓山大飯店舉辦年度僑務委員會議,22日晚間的惜別晚宴,卻出現前委員長徐佳青的歡送與慶生橋段。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主任陳智菡23日晚間在臉書及直播中提出質疑,相關會議經費據稱高達1,492萬元,引發公務資源使用是否妥當的討論。

但這筆千萬元經費,真的是為徐佳青慶生而花的嗎?

先把事實說清楚,再來談責任。

僑務委員會議依法每年舉辦一次,近年多次在圓山大飯店舉行,並非今年特別為徐佳青安排。

2025年與2026年相關計畫原編預算同為1,342萬元。2026年飯店住宿、場地、設備及餐飲採購,以887萬元決標,比去年增加87萬元,但會議也由三天增加為四天,出席委員由155人增至173人。

更重要的是,這筆採購9月15日就已決標,早於徐佳青10月7日請辭。

因此,不能倒果為因,把整筆會議經費說成替她舉辦歡送、慶生的費用。

至於外界所稱1,492萬元,與原編預算相差150萬元,仍待僑委會提出完整明細釐清。

監督公帑不能只靠想像,帳目要查,事實更要查。

不過,僑委會的回應,卻讓另一個問題浮上檯面。

僑委會表示,10月21日有超過百位僑務委員連署,希望邀請徐佳青出席22日晚間的惜別晚宴;適逢她生日,現場唱歌、播放免費紀念短片,並未增加額外公務支出。
百人連署,一天完成,並非不可能。

但令人好奇的是:隔天晚宴就有紀念影片、獻花及慶生橋段,究竟是臨時起意,還是早有準備?

如果是臨時安排,誰在一天內完成規劃?如果早有準備,百人連署又扮演什麼角色?

更重要的是,委員連署的是「邀請出席」,還是連歡送、慶生的節目內容都一併同意?

人情可以理解,程序不能含糊。

百人連署可以表達情誼,卻不能取代行政機關的決策責任。

再來談僑委會強調的「沒有額外支出」。

難道政府的公務資源,只有多花一塊錢才算數?

公務人員的工作時間、活動場地、設備,以及原本應用於公務的議程時間,都是公共資源。

即使場地早已租用、設備已經架設、人員也在現場,這些資源仍有其成本與公共用途,不會因為沒有追加預算,就自動變成免費資源。

這就像企業召開年度會議,利用既有場地、設備與員工工作時間,替卸任主管播放紀念影片、獻花、慶生。

財務部門說:「放心,沒有多花錢!」

董事長恐怕會反問:「我問的是公私有沒有分清楚,不是只問有沒有追加預算!」

當然,與會者自發唱生日快樂歌,不必然構成公器私用;但若相關節目由機關規劃、執行,就應交代公務目的、核准程序及資源使用情形。

尤其徐佳青先前涉及公務資源使用爭議,相關事實仍待調查,此時更應審慎拿捏公私界線。

僑委會應公開完整會議經費與核銷資料,並說明相關活動由誰決定、誰核准、使用哪些資源。

公帑花得合不合法,需要查核;公務資源用得合不合理,更需要檢驗。

僑務委員會議有其制度與必要性,不該因一場生日祝福就全盤否定。

但政府也不能只用「沒有額外支出」,便認為所有安排都無須說明。

僑委會算的是有沒有多花錢,人民問的是有沒有「公器私用」!

生日快樂可以免費唱,公務人力、場地與時間,卻不是免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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