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蝴蝶/公共行政碩士、時事評論人

國民黨再度開鍘,蕭敬嚴合併先前處分,停權3年;丁瑀則遭開除黨籍。政黨有黨紀,天經地義。問題從來不是「能不能處分」,而是:程序是否公平?標準是否一致?黨紀究竟是在處理違紀,還是在解決黨內政治問題?

蕭敬嚴臉書最新指控,自己臨時接到中央考紀會通知,當天下午就被要求到會說明;到了現場才知道有黨代表提案要求處分,卻沒有拿到相關檢舉資料與具體內容,「連一張紙本都沒有」,就要直接答辯。這是蕭敬嚴單方面的說法,國民黨仍有說明空間。但問題很簡單:如果連自己被指控什麼都不知道,要答辯什麼?

再把今年幾起事件放在一起看,國民黨這把黨紀尺,更出現三組值得檢驗的對照。

第一把尺,是徐巧芯與蕭敬嚴。

徐巧芯曾公開喊「唯一不支持蕭敬嚴」;蕭初選勝出後,她更把新北市黨部與組發會罵成「一坨屎」,之後又要求黨中央對蕭敬嚴、丁瑀「清理門戶」。如今蕭敬嚴反問:「一坨屎」黨都吞下去了,「不同看法」卻容不下。如果「言行不檢、損害黨譽」可以成為處分理由,那「一坨屎」算不算言行不檢?如果算,為何尺度如此不同?

第二把尺,是賴苡任與蕭敬嚴。

4月13日,同一批考紀案件中,前副發言人賴苡任因言行「具可責性」遭申誡;蕭敬嚴則因「違紀言論事實明確」遭停權1年。不同案件當然可以有不同處分。但一個申誡、一個停權,差距如此之大,如果公開資訊又不足以讓外界理解究竟哪些具體言論造成如此不同的結果,考紀會就有責任把標準說清楚。

第三把尺,也是最敏感的一把:黨紀是否介入初選?4月13日,蕭敬嚴遭停權1年,時間正好與汐止、萬里、金山議員初選民調高度重疊。更敏感的是,初選日期早已確定,停權消息卻在民調開始當天公布,連蕭敬嚴的初選競爭對手都曾指出,這個時間點容易引發「是否影響初選」的聯想。結果幾天後民調揭曉,蕭敬嚴仍然勝出;但停權若維持,又直接牽動提名資格。最後在超過20名藍委公開反對其取得提名後,蕭敬嚴宣布退選。

這就出現整起事件最值得追問的問題:為什麼偏偏在這個時間點處分?又為什麼嚴重到足以影響提名?事情到這裡還沒結束。蕭敬嚴退選後仍持續批評黨中央;7月全代會再有黨代表要求處理,到了8月,處分從1年累計至3年。

把時間軸攤開來看:

停權1年 → 初選仍勝出 → 提名受阻 → 退選 → 持續批評 → 累計停權3年。

這已經很難只用一句「言論違紀」解釋。言論紀律、黨紀是否介入初選的疑問、提名利益、黨內政治衝突與路線之爭,已經彼此交織。當然,目前沒有證據證明鄭麗文親自下令處分,也沒有證據證明4月停權就是為特定候選人排除蕭敬嚴。這條界線必須講清楚。但沒有證據證明政治操作,不代表政治效果與黨紀尺度不能被檢驗。尤其蕭敬嚴不是外部敵人,而是曾任國民黨青年部主任、黨發言人的「自己人」。當一個體制內培養的青年幹部,從初選勝出一路走到停權3年,問題就不再只是「他到底說錯了什麼」。

三把尺擺在一起,國民黨真正需要回答的是:

一、為什麼「一坨屎」與「不同意」,尺度不同?

二、為什麼同批考紀,一個申誡、一個停權?

三、為什麼停權時機偏偏與初選高度重疊,而且直接牽動提名?

政黨可以有紀律,但成熟的政黨更必須讓黨紀經得起檢驗。否則,當「違紀言論」、初選提名、黨內權力與路線之爭全部疊在一起,人民自然會問:國民黨究竟是在用黨紀處理違紀,還是在用黨紀解決黨內政治問題?如果答案說不清楚,那麼所謂「清理門戶」,最後被清掉的,恐怕不只是被判定違紀人員,反而可能是政黨最需要的特質之一,容納異議的能力。

【以上言論為第三人投書,不代表本刊立場,讀者請本於客觀事證自行評價】

照片來源:蕭敬嚴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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