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蝴蝶專欄】「她也是一位母親」不是答案:徐佳青爭議,外交部到底在調查還是在解釋?
徐佳青出訪爭議,外交部為何以「母親」身分解釋?
外交部政務次長吳志中以「徐佳青委員長是一位母親,有照顧未成年兒子的責任」來解釋其子隨行出訪一事,引發社會質疑。民眾質疑的重點在於徐佳青兒子以何種身分參與公務活動、所謂「攝影官」是否真實存在、以及其丈夫是否曾使用外館公務車等行政問題,而非徐佳青是否愛護孩子。外交部表示尚未接獲相關檢舉,正要求駐外單位釐清,並指出公務車僅限外交官使用。然而,在調查結果出爐前,外交部先提出「母親」的解釋,讓民眾質疑政府公信力,並認為高階官員的家人是否適用不同規則。
藍蝴蝶/公共行政碩士、時事評論人
徐佳青的出訪爭議,原本大家還在討論26天、115萬元、5頁還是30頁、國安機密以及47次出國、2383萬元。沒想到連續劇還沒播完,現在又多了一集:兒子被指曾以「攝影官」名義隨行出訪,丈夫也被質疑使用外館公務車。
事情究竟有沒有違規,當然應該調查,不能只憑爆料定罪。
但外交部政務次長吳志中的一句話,卻讓整件事情更加耐人尋味。
他說:「我們要理解,徐佳青委員長就是一個母親。」並強調當時兒子只有14歲,徐佳青身為母親有照顧未成年兒子的責任。
等等!「她也是一位母親」什麼時候變成公務資源使用規範了?
沒有人反對母親照顧孩子。問題是,現在社會質疑的根本不是「徐佳青愛不愛孩子」,而是她的兒子究竟以什麼身分參與公務活動?所謂「攝影官」是否存在?丈夫是否曾使用公務車?如果有,誰核准?是否符合規定?相關費用又由誰負擔?
這些都是行政問題。
結果人民拿著考卷問A、B、C,外交部突然回答:「她是一位母親。」
難怪網路上立刻有人反問:「我也是父親,我兒子可以跟著我出差嗎?」甚至有人酸:「以後公務員是不是都可以帶小孩上班?」
這些話或許帶著情緒,卻反映了一個非常真實的民眾感受:如果一般公務員不可以,為什麼高階官員可以?如果高階官員也不可以,那政府現在就應該查清楚,而不是先幫忙找理由。
更尷尬的是,外交部自己也表示,目前並未接獲相關檢舉,已要求駐外單位釐清;對丈夫被指使用公務車一事,吳志中甚至明確表示,外交部公務車當然只有外交官可以開。
既然還在調查,那就更令人疑惑:調查結果都還沒出來,怎麼解釋先出來了?
這也是為什麼民眾的不滿已經不只是徐佳青個人。
從先前出訪報告被質疑部分內容列為機密,到如今又出現眷屬隨行與公務資源使用爭議,網路上甚至有人反諷:「原來行程是機密,就是這個原因?」這當然不能當成事實判斷,卻足以說明政府公信力正在被消耗。
尤其徐佳青兒子參加東沙體驗營一案,監察院先前已認定徐佳青知有利益衝突卻未自行迴避,裁罰10萬元;徐佳青後來也表示已繳清罰鍰。當過去已經發生利益迴避爭議,如今再出現新的公私分際質疑,政府更應該採取比一般案件更嚴謹的標準,而不是更寬鬆的說法。
行政院長卓榮泰的回應反而比較接近問題核心。他表示,公務員應提高自律,注意社會觀感、國人期待與法律要求,並要求外交部及僑委會調查後向國人說明。
但這遠遠不夠!
賴清德總統、行政院、政風及監察體系,更應該嚴肅看待這件事情。
不是因為徐佳青是哪個政黨,而是因為一旦政府讓人民產生「高官的家人是不是有另一套規則」的印象,傷害的就不只是某位官員,而是整套公務制度。
該查的就查,該公布的就公布。兒子以什麼身分參與?丈夫有沒有使用公務車?誰批准?有沒有動用公帑?相關程序是否符合規定?一項一項攤在陽光下。
如果查無不法,就用證據還當事人清白;如果確有違規,就依法究責、建立規範,杜絕歪風。
因為人民真正不能接受的,從來不是「一位母親照顧孩子」。
而是有一天,「她也是一位母親」竟然成為政府回答公私分際問題的答案。
母愛值得尊重;但公務資源,沒有親子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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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來源:藍蝴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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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佳青過去是否有類似爭議?
徐佳青的兒子曾參與東沙體驗營一案,監察院認定她知有利益衝突卻未迴避,裁罰10萬元,徐佳青已繳清罰鍰。
行政院長卓榮泰對此事件有何回應?
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公務員應提高自律,注意社會觀感、國人期待與法律要求,並已要求外交部及僑委會調查後向國人說明。
民眾對於高官眷屬隨行公務的疑慮為何?
民眾擔心政府可能對高官的家人適用不同於一般公務員的規則,這會損害整個公務制度的公信力。民眾要求政府應查明事實,若有違規應依法究責並建立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