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蘇峯毅/雲林 報導】雲林縣北港鎮某里長選舉傳出疑涉賄選案件,雲林地方檢察署日前接獲情資,指蔡姓里長候選人涉嫌透過贈送生日蛋糕、招待里民旅遊及發送精油手工肥皂等方式,向具有投票權的里民提供財物及不正利益,藉此爭取選票。檢方隨即指派檢察官黃書晴指揮專案小組偵辦,24日兵分多路搜索蔡姓候選人及蔡姓樁腳住處共2處,並通知、傳喚被告及相關證人共40人到案說明。

雲林地檢署表示,本案由檢察長林秀敏接獲相關情資後高度重視,立即指派黃書晴檢察官指揮雲林縣警察局北港分局組成專案小組追查,並結合法務部調查局雲林縣調查站、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第六大隊、內政部移民署雲林及新北專勤隊、雲林縣警察局北港分局及刑事警察大隊等單位共同偵辦。

專案小組於24日持搜索票前往蔡姓里長候選人及蔡姓樁腳住處執行搜索,共搜索2處地點,現場扣得手工肥皂、帳冊、核銷收據等相關物證,並同步通知、傳喚被告及相關證人共40人到案,以釐清相關金流、物品流向及是否涉及選舉賄賂對價關係。

檢方調查指出,蔡姓候選人疑為爭取順利當選,於今年7月3日以舉辦「里民慶生聯誼活動」為名,向具有投票權的里民發送生日蛋糕,每人1盒。檢方認為,相關蛋糕具有一定經濟效益及實用性,若搭配候選人請求支持的主觀意圖,可能形成以財物作為投票對價的賄選行為。

不僅如此,檢方進一步查出,蔡姓候選人疑於7月25日以招待里民旅遊的方式提供利益,並在旅途中發送精油手工肥皂,同時涉及補貼具有投票權里民旅費等情形。檢方認為,相關旅費補貼及具有實用性的生活用品,均可能涉及以不正利益影響選民投票意向,因此列為本案重要偵查方向。

專案小組搜索後扣得手工肥皂、帳冊及核銷收據等物品,並針對相關選民及證人逐一釐清。檢察官複訊後認定,蔡姓候選人及蔡姓樁腳均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涉及對有投票權之人交付賄賂罪嫌,且檢方認為相關犯罪嫌疑重大。

檢方指出,依目前調查結果,有事實足認兩名被告可能存在勾串共犯、證人、滅證及逃亡等疑慮,因此向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至於其他遭通知到案、涉及收受相關賄賂的選民及證人,經檢察官訊問後則予以請回。相關案件後續仍將由司法機關進一步審理釐清。

雲林地檢署強調,公職人員選舉攸關民主制度及選舉公平,候選人及競選團隊不得以提供具經濟價值的財物作為爭取選票的對價,也不能透過補貼旅費、餐費或其他名義,試圖影響具有投票權民眾的投票意志。

檢方也提醒,選舉期間相關贈品或利益是否涉及賄選,並非單純以物品價格高低判斷,若贈送財物與請求投票支持之間具有對價關係,即可能觸法。因此,候選人、競選團隊及選民均應提高警覺,避免因一時行為觸法。

雲林地檢署表示,後續將持續與警、調、廉、移等相關機關密切合作,針對賄選及其他妨害選舉公平的行為積極查察,並秉持「有聞必查、有據必辦」原則,維護選舉制度及投票過程的公平性。(照片/記者 蘇峯毅 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