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區所副所長蔡孟姍。(圖/謝榮浤翻攝)

【點傳媒/記者謝榮浤報導】

網路近日流傳疑似女童遭受暴力對待的貼文,內容指稱,115年10月21日18時21分,於臺中市西區四維街與大明街口附近,疑似有人對女童施以暴力,引發民眾關注。警方表示,雖然目前未接獲相關報案,但對此案高度重視,已主動介入調查,積極釐清事件經過。

第一分局指出,經初步了解,本案警方並未接獲相關報案,惟針對網路貼文所述情事,已主動展開調查,並掌握相關人員身分。後續將相關事證函報臺中市政府社會局進行查處,另依職權辦理家庭暴力及兒少保護通報,透過警政與社政單位合作,釐清案件事實並維護兒童安全。

警方提醒,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項第2款規定,任何人不得對兒童及少年有身心虐待的行為;違反者依同法第97條規定,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公布其姓名或名稱。警方呼籲,兒童及少年身心安全不容忽視,任何疑似不當對待或暴力行為,都應審慎看待並依法處理。

第一分局表示,對於涉及兒童及少年安全的案件,警方均會積極介入處理,並與社會局等相關單位密切合作,依法調查、通報及追蹤,避免兒少受到進一步傷害。

警方也呼籲民眾,若發現疑似家庭暴力或兒少受虐情形,請立即撥打110報警,或撥打113婦幼保護專線尋求協助。若有相關影像或事證,應交由警方及主管機關依法查證,切勿任意散布未經證實的資訊,避免造成當事人二度傷害。各界共同提高警覺、及時通報,才能攜手守護兒童及少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