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文化有上下位之分嗎?從臺灣文化與中華文化談起/魯云湘
魯云湘(政策與戰略研究人員)
近期看到一種說法:在台灣這個場域,「台灣文化」是上位詞,「中華文化」是下位詞。理由是台灣文化裡面包含了中華文化、原住民族文化、日本文化和其他外來文化。
乍聽很有道理,卻讓筆者思考一個問題:組成關係,就等於誰包含誰的上下位關係嗎?
從語義學來看,上下位是種類的關係,像「動物」和「鳥類」。但部分和整體是另一種關係,像「羽毛」是鳥身體的一部分,你不會說羽毛是鳥的下位概念。兩種都是包含,意思完全不同。
如果只是要說明台灣社會現在的文化組成,那確實,從媽祖信仰、布袋戲到年節習俗,許多源於漢人社會的文化傳統,早已融入台灣人的生活。而在台灣發展形成的歌仔戲,更說明文化傳承並非單純複製,而是在不同環境中不斷產生新的樣貌。但這不表示,整個中華文化的全部,都可以被歸入台灣文化裡面。
這裡要先說清楚名詞。筆者所謂的「中華文化」,是指從中原、巴蜀、荊楚到吳越、閩粵等地區,幾千年來不同地域、不同族群長期交流累積出來的文化傳統,它不等於哪一個特定政權。而「漢文化」是它很重要的一部分,但不能代表全部。至於學術文獻所稱的「中國文化」,仍須依其研究脈絡理解,所以筆者保留原作者用語,不直接將其視為三者完全相同的概念。
這樣問題就清楚了。
如果談的是「台灣境內現在有什麼」,那在台灣傳承的中華文化元素,當然是台灣文化的一部分。如果談的是「中華文化這個歷史體系有多大」,它的範圍遠遠超過台灣。如果談的是「台灣人的認同與生活經驗」,那台灣文化本身就是一個有自己特色的整體。這三種談法,用的標準不一樣,本來就不衝突。會出問題,是把第一種的組成關係,直接拿去當成兩個完整體系的上下位關係。
事實上,中華文化本來就不是單一族群、單一地方形成的。從中原、巴蜀、荊楚到閩粵,不同地域有其語言、飲食、信仰與生活習慣,並在長期的遷徙、戰爭、通商與宗教傳播中相互影響。至於歷代中原王朝與周邊民族的往來,也使不同文化之間產生持續的交流與變化。中華文化所涉及的歷史與地域範圍確實相當廣泛,但廣度不能用來判定價值高低,也不能直接決定台灣文化的歸屬。
台灣文化同樣有自己的來時路。在漢人大規模移入前,原住民族已經在這裡建立了各自的社會和祭儀。十七世紀後,荷蘭與西班牙先後在台灣部分地區建立據點,隨著明鄭與大清統治,漢人移民持續增加。1895年至1945年的日本殖民統治,對台灣的教育制度、都市景觀、建築形式及交通建設產生深遠影響。戰後又有大規模的人口遷移,進一步改變了台灣社會的文化面貌。這段歷史有交流,也有衝突、壓迫和文化流失,不能只用「多元包容」四個字帶過。
學術界其實早就討論過這個難題。2008年,學者劉煥雲在〈多元文化視野下的「臺灣文化」與「中華文化」〉中,探討兩者不同的歷史發展,指出漢文化只是台灣文化的重要來源之一,中華文化本身也具有多元性。2023年,學者陳瑞麟在〈台灣文化主體性的哲學追尋:從「風土文化觀」到「生物免疫模型」〉中,也區分了兩種不同的說法:「台灣文化是中國文化的一部分」,涉及次文化的歸屬;「中國文化是台灣文化的一部分」,則涉及文化的組成成分。兩個命題在談不同的問題,不能直接當成相反的答案。
所以,傳承、組成、主體性,是三個相關但不同的問題。台灣保存並發展了很多源自中華文化的傳統,也在自己的歷史條件下形成不一樣的生活方式。承認歷史來源,不等於否定台灣文化的主體性;強調台灣的主體性,也不必抹去其文化來源。
文化當然可以分類,也可以比較,但要先說清楚標準。如果標準是台灣境內的組成,那中華文化元素是台灣文化的一部分;如果標準是整個歷史體系,那它就不會是台灣文化的下位概念。反過來說也一樣,台灣文化承繼了很多中華文化元素,不代表原住民族的豐年祭、日本統治時期留下的街屋,就都該被歸到中華文化裡面。
台灣文化可貴的地方,正在於不同族群的歷史在這裡交會,形成自己的樣子。理解這段歷史,既不需要否定中華文化的深刻影響,也不必透過重新排列文化的上下位關係,證明台灣文化的主體性。
分類可以有邏輯,但邏輯不能取代歷史。還沒把範圍和標準說清楚,就急著決定誰是上位、誰是下位,最後完成的只是名詞的排列,而不是對文化的理解。(照片翻攝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