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酒駕累犯連2天奪命!2名大學生枉死 一羈押「一交保」司法怎麼了?
【Lai傳媒、記者爆料網 社會中心/屏東報導】短短2天,台南、屏東接連發生酒駕死亡車禍,兩名正值青春年華的大學生,分別遭到酒駕累犯撞擊,最終失去寶貴生命。兩起案件的共同點,不只是肇事者都有酒駕紀錄,更令人震驚的是,明明都是酒後開車釀成死亡悲劇,後續司法處置卻是一人遭羈押、一人以10萬元交保。面對兩條年輕生命的消逝,這樣的結果難免讓社會質疑:司法究竟如何衡量酒駕累犯的危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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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里港鄉11月2日晚間發生酒駕死亡車禍,20歲蔡姓女大生因阿公過世返鄉奔喪,外出購買晚餐途中,遭25歲詹姓男子酒駕撞擊,送醫後仍傷重不治。詹男酒測值高達0.81毫克,檢方聲請羈押未獲准,法院裁定10萬元交保,讓外界再度關注酒駕累犯的司法處置。(圖/翻攝畫面)
11月1日,台南永康19歲李姓男大生遭49歲廖姓男子酒駕撞死。廖男不僅有多次酒駕紀錄,駕照早已遭吊銷,仍無照酒駕上路,撞死人後甚至肇事逃逸,最終遭法院裁定羈押。
沒想到隔天,屏東里港又發生死亡車禍。20歲蔡姓女大生遭詹姓男子酒駕撞擊,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詹男酒測值高達0.81毫克。檢方認為有羈押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法院最後卻裁定10萬元交保,檢方表示將提出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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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姓男大生與同學相約吃宵夜,途中遭49歲廖姓男子酒駕追撞,同行同學見狀急忙跪地實施CPR,仍無法挽回寶貴生命。(圖/翻攝畫面)
兩起案件接連發生,兩個家庭瞬間破碎。對受害者家屬來說,孩子再也回不了家,人生也永遠停在最美好的年紀;但對社會大眾而言,更難以理解的是,酒駕累犯究竟要造成多大的傷害,才足以讓司法正視其反覆危害公共安全的風險?
當然,羈押與交保有不同的法律要件,羈押並不是刑罰,交保也不代表無罪,法院必須依照個案證據、逃亡及串證風險,以及是否有反覆實施犯罪之虞等條件判斷。然而,法律有其程序,社會也有其期待。當一名駕駛曾經酒駕,甚至已有相關前科,卻再次酒後上路撞死人,司法是否應該更積極評估其再犯風險?這才是兩起案件帶給社會最重要的問題。
酒駕防制喊了這麼多年,政府不斷提高罰則、加重刑責,宣導也從未間斷,但為什麼還是有人敢一犯再犯?更令人不解的是,當駕駛已經有過酒駕紀錄,甚至連駕照都被吊銷,卻仍能再次握著方向盤上路,這中間的防範機制究竟出了什麼問題?
如果一個人曾經因酒駕受罰,卻沒有因此記取教訓,反而再次酒後駕車,甚至奪走無辜者性命,那麼司法除了追究事後刑責,更應該讓社會看見對於累犯再犯風險的重視。不能每次都等到有人死亡,才開始討論如何修法、如何加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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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里港鄉 2日晚間發生死亡車禍,20歲蔡姓女大生返鄉奔喪,外出買晚餐時遭酒駕累犯駕車撞擊,送醫後仍宣告不治,肇事詹男酒測值高達0.81毫克,法院裁定10萬元交保,檢方將提出抗告。(圖/翻攝畫面,下同)
司法最重要的價值,不只是讓犯罪者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更是讓人民相信法律能夠保護自己。當兩名大學生在短短4天內接連遭酒駕累犯撞死,社會看到的卻是一人羈押、一人交保10萬元,這樣的結果即使有其法律依據,也有必要向社會清楚說明判斷理由,消除外界對司法標準的疑慮。
兩條人命已經無法挽回,家屬的傷痛也不是任何金錢或刑罰可以彌補。司法或許不能讓逝者重新回到家人身邊,但至少應該讓人民相信,下一個無辜生命不會再因為制度的漏洞而犧牲。
酒駕累犯一次又一次上路,受害者卻可能是毫無防備的路人。當人民開始懷疑司法能不能保障自己的生命安全,這才是比兩起悲劇更值得警惕的警訊。司法怎麼了?法律的程序必須被尊重,但人民對公平正義的期待,也不該一次又一次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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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酒駕累犯撞死人,司法判決結果差異大?
近期台南與屏東接連發生兩起酒駕死亡車禍,皆由酒駕累犯造成,但兩案的司法處置結果卻大相逕庭。其中,台南一名19歲男大生遭有多次酒駕紀錄且駕照遭吊銷的廖姓男子酒駕撞死並肇事逃逸,法院裁定羈押;而屏東一名20歲女大生在返鄉奔喪途中,遭詹姓男子酒駕撞擊身亡,詹男酒測值高達0.81毫克,檢方聲請羈押未獲准,法院最終裁定10萬元交保。檢方對屏東案表示將提出抗告,此結果引發社會對司法如何衡量酒駕累犯危險性的質疑。
屏東酒駕案的詹姓男子酒測值為何?
屏東酒駕死亡車禍的肇事者詹姓男子,酒測值高達0.81毫克。儘管檢方認為有羈押必要,法院最終裁定以10萬元交保。
為何法院對兩起酒駕死亡案件的處置不同?
法院對酒駕案件的羈押與交保判斷,需依個案證據、逃亡及串證風險,以及是否有反覆實施犯罪之虞等法律要件進行評估。然而,兩起案件的結果差異,引發社會對於司法標準的疑慮,認為應更清楚說明判斷理由。
台南酒駕案的廖姓男子有何前科?
台南酒駕死亡車禍的肇事者廖姓男子,不僅有多次酒駕紀錄,其駕照早已遭吊銷,且在撞死人後有肇事逃逸行為,最終遭法院裁定羈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