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新北市調處吳姓調查官為了拓展綠能圈人脈,意外捲入綠能公司高層與傳播妹的招待所性侵官司,無罪關鍵除了女方沒求救、沒有反抗造成的傷勢,吳姓調查官與其他友人的證詞只怕也讓法官傻眼,傳播妹當眾坦承隆乳還開放在場男性「驗貨」,有兩人真的動手,她卻私下傳訊息向酒店經紀抱怨「這些客人都超色」,事後提告時又說只有綠能高層一人碰她,因而被認定供述矛盾。

案發招待所內有卡拉OK、圓桌、吧台及撞球桌。(圖/劉松霖攝)

本案辯護律師主張,綠能高層與傳播妹約定以2萬5千元性交易,傳播妹事後得知被告身價,想藉由提告索賠1千萬元,顯見動機可議。

本刊調查,新北市調處吳姓調查官年資超過10年,任職新店站、重新站期間,負責外勤佈建人脈與蒐集情報;他擔任公職前,原本是保單造假案受害人,業務員為了績效擅自冒名他和父親,將儲蓄型保單改成投資型保單,他有感於此才會考進調查局,投入打擊犯罪的行列。

吳姓調查官任職於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圖/翻攝Google Maps)

綠能高層性侵疑雲一審獲判無罪,吳姓調查官因執法人員的特殊身份,成為法院認證的「秩序維護者」,法官相信有他在場,大家比較不敢做壞事,不過當天有個香豔場景,也在調查官見證下發生。

吳姓調查官出庭表示,傳播妹一來就很開放,她說給大家看、她的胸部是做的,大家可以壓壓看;對於誰動手摸,吳姓調查官說他沒有,「也忘記當下有誰摸」,但記得綠能高層跟傳播妹打撞球時談到性交易價格是2、3萬元,讓他覺得很誇張。

綠能高層的朋友也證實這段「開放驗貨」的過程,傳播妹黃湯下肚後跟大家說,最近做了一個假的東西,大家可以摸摸看自不自然,後來被告和另一名蘇姓友人都有摸傳播妹的胸部,「很少看到那麼熱情的女孩」。

吳姓調查官對於當天多名傳播妹到場,多少心裡有底,但聲稱並無互動接觸,只跟邀他過去的朋友聊天。本刊詢問調查局主管級人員,遇到相同情境如何應對?答案也是保持不動聲色,畢竟在女方身分不明、只懷疑她是傳播妹的情況下,不便主動貶低應酬對象的女伴,也不會馬上閃人。

依據廉政倫理規範,調查官如同其他公務員,不得出入舞廳、酒家、有女陪侍的營業場所。早年有調查官辦案「奮不顧身」,現在已經不會這樣做,要是跟監對象進入特種行業的據點,調查官不得已也要跟進去,就必須報備。

但就調查局認定,本案的案發地點並非八大行業聲色場所,從外觀可判定為一般酒吧。

調查局對於吳姓調查官以性侵案證人身分出庭,代為回應他在案發當晚臨時被叩過去,從頭到尾都沒什麼狀況,事後遭地檢署傳喚才知,在場女性對其中一人提告。

◎CTWANT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0、113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