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i傳媒、記者爆料網/張哲維/台中報導】台中市西區今(1)日下午5時許發生一起行人交通事故,一輛自小貨車左轉時,與正在行人穿越道上的行人發生碰撞,造成一名男子全身多處受傷送醫,所幸送醫時意識清醒,詳細事故原因仍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

台中市警察局第一分局表示,下午5時2分接獲報案,西區精誠路與大墩十街口發生A2類交通事故。經查,29歲曾姓男子(96年次)駕駛自小貨車,由精誠22街沿精誠路內側車道行駛,左轉進入大墩十街往大同街方向時,與正在行人穿越道步行的34歲蕭姓男子(91年次)發生碰撞。

事故造成蕭男全身多處受傷,救護人員到場後將他送往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治療,意識清醒;曾男則未受傷。

警方指出,曾男酒測及毒品檢測均無異常,初步調查涉及未禮讓行人情形。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4項規定,汽車駕駛人行近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未暫停讓行,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可處新台幣1萬8,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1年至2年。

警方表示,本案將持續蒐集相關跡證,並交由交通事故鑑定單位或法院進一步釐清事故肇事原因及責任歸屬。

第一分局也呼籲,駕駛人行經路口及行人穿越道時,應減速慢行並確實停讓行人;行人穿越道路時,也應注意左右來車,共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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