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沒位停2/建商惡鬥恐封社區後門 住戶被迫租地停車
新北立源藝舍社區住戶為何被迫租地停車?
新北市「立源藝舍」社區住戶因建商與鄰地地主間的糾紛,被迫向地主簽約租用機車停車場。原先建商立源建設與地主游青憓協商,讓住戶使用鄰地作為機車停車場,但游青憓在建案期間將土地轉賣給泰山在地建商武泰建設董事長李振吉的父親李礽琬。李礽琬過世後,其繼承人一度拒絕社區停車,經協調後,住戶同意每月支付5千元租金,以分攤方式解決後門出入動線問題,避免停車場被封鎖。
民眾以為買房附車位卻白花錢,新北市「立源藝舍」社區住戶疑似淪為建商惡鬥犧牲品,捲入罕見的機車位買賣烏龍,花兩、三年打官司才討回公道。立源建設是林口建商,社區後門機車停車場地主李礽琬則是泰山在地建商李振吉的父親,住戶爆料,李礽琬原本想在空地種花,立源建設卻揚言要擺石頭,雙方關係不佳,社區交屋後,李礽琬表明收回土地封住停車場,住戶擔心後門出入動線被廢掉,無奈之下只能跟李家簽約租地。
起造「立源藝舍」的立源建設,以住宅與廠辦開發為主,建案遍布林口、三峽、樹林、泰山;李振吉的武泰建設則深耕泰山地區,業務項目涵蓋地主合建、都市更新、危老重建、海砂屋重建,近年積極投入塭仔圳開發,以市地重劃取代市府規劃的區段徵收,塭仔圳新泰自辦市地重劃會理事長由武泰董事長李振吉擔任。
李振吉父親李礽琬早年在福泰街市場經營豬肉攤,擔任泰山市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依據武泰建設官網所述,他常教育:「房子不是一代相傳,而是要給人代代相傳,蓋房子絕對要細心謹慎,哪怕是一根小草,都有可能絆倒人。」
本刊調查,「立源藝舍」因地下室空間不足,立源建設鎖定旁邊水利地作為機車停車場,跟原地主游青憓講好,讓他們有管理維護的權利,也跟住戶簽立土地買賣契約書,但建案起造期間,游青憓轉賣給李礽琬,就此引發無盡紛爭。
記者前往「立源藝舍」時,發現社區正門位於巷底,兩側都畫紅線,後門靠近泰山國中,巷內有70多格機車位,既然附近就可以免費停車,為何還要向地主租車位?住戶抱怨,從後門樓梯走下去就是李先生的土地,武泰建設揚言,社區不付租金就要把地圍起來,不僅無法停車,人也不能走,等於社區後門完全無法出入;住戶走後門可快速到達高公局搭客運前往台北市上班,是一條通勤捷徑。
有住戶回憶,當初交屋沒多久,有一天停車場突然貼出私人土地的公告,再來有一、兩年無法停車,管委會得知地主已換成武泰董事長的父親,曾前往公司送禮,希望不要做太絕。
鄰里透露,李礽琬最初買地原定綠美化以換取容積獎勵,立源建設卻表明要堆放石頭;一、兩年前李礽琬過世,繼承人原本不同意社區停車,透過里長周旋後才簽約租地,約定每月付5千元租金,由承租車位的住戶分攤,每戶大約140元左右。
住商不動產企研室執行總監徐佳馨指出,停車位可分為三類:「法定停車位」無獨立權狀,登記在共有部分,不能單獨賣給社區以外的人,僅能隨主建物或轉售給同社區住戶;「增設停車位」有獨立建號與獨立權狀,可以自由買賣、過戶給社區外的人;「獎勵停車位」(已於2012年12月31日廢止,2011年7月2日前申請建照的舊案仍合法存在)有獨立權狀,可獨立買賣與移轉,但依法必須對外開放供公眾使用。
徐佳馨表示,社區大樓機車位通常在公設裡面,由管委會自行管理,以清潔費的名義出租;機車位不會像汽車位直接議價,坊間也很少討論機車位的交易價值。她認為本案建商想提供機車位又不想違約,為了避免點交卡關,便宜行事找鄰地充當停車場。
徐佳馨提醒民眾,如果像本案住戶遇到停車位在戶外相鄰空地的狀況,應該請建商出示土地所有權狀,以確認是不是歸屬在這棟大樓;若土地是社區以外私人所有,將來過世後由繼承人處分,產權更複雜、更不易整合,是否願意租地給社區使用勢必有極大變數。
本刊致電武泰建設公司及立源建設委任律師詢問回應,但截稿前均未表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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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源藝舍社區的機車停車位糾紛是如何發生的?
立源建設在興建「立源藝舍」時,因地下室空間不足,原與地主游青憓協商使用鄰地作為機車停車場。然而,土地在建案期間轉賣給李礽琬,導致後續李家繼承人收回土地,引發住戶需租地停車的狀況。
為何附近已有免費機車停車位,住戶仍需租地停車?
社區後門緊鄰李家所有土地,若不租地停車,李家繼承人可能封鎖該土地,導致後門無法通行。住戶為了維持後門的通勤捷徑,不得不支付租金以確保通行權。
停車位種類有哪些?與本案有何關聯?
停車位分為法定、增設及獎勵停車位。法定停車位登記於共有部分,不能單獨買賣。增設及獎勵停車位(2012年後已廢止)有獨立權狀可自由買賣。本案住戶遇到的狀況,停車位原先是建商協調使用的鄰地,並非社區法定或增設的車位,因此產權歸屬與使用權易生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