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警察局偵九大隊與臺中刑大日前破獲一起「假賣郵輪船票」的詐騙案。一名許姓導遊在臉書社團自稱是「麗星郵輪VIP會員」,宣稱與船公司有長期合作關係,能以低於市價 1 萬至 4 萬元不等的超低折扣轉售船票,半年內吸金高達 256 萬餘元。直到許嫌於今年5月底捲款潛逃至澳門,被害人求償無門才驚覺落入陷阱,警方立即掌握其行蹤並實施境管,日前趁許嫌從澳門搭機返國入境時,由航警與專案小組持拘票當場逮捕送辦。 

許姓導遊在社群貼文PO出照片吸引被害人上門。(圖/刑事局提供)

刑事局分析165 反詐騙諮詢專線分析情資發現,許嫌自去年 12 月至今年 6 月間,在 Facebook 等熱門社群平台狂貼賣票文,並以「便宜轉讓」、「VIP獨家優惠」等話術誘使民眾轉帳,警方初步清查,全台共有 27 名被害人遭詐,其中甚至有3至4名曾交易成功的「回購客」再次受騙。被害人在匯款後,許嫌便以各種理由不斷拖延出票,隨後便直接封鎖帳號搞失聯。

航警在機場逮捕從澳門入境的許姓導遊。(圖/翻攝畫面)

案經報請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專案小組追查發現許嫌犯案獲利後,於今年 5 月底潛逃至澳門避風頭,警方隨即對其發布境管通報,並精準掌握許嫌搭機回國的情資,上月中在其降落入境時由航警先行將他拘提到案,再交由刑事局帶回偵訊。

許嫌落網後向警方供稱,自己並非故意詐騙,而是因為「違反會員條款」,私自使用船上積分兌換商品與船票賣給客人,才遭麗星郵輪停權導致無法出票,對此,刑事局持保留態度,也已正式行文至郵輪公司進行查證,目前尚未獲得官方回覆,是否真如許嫌單方面所言仍待進一步釐清。全案詢後已依涉嫌《刑法》加重詐欺罪及《洗錢防制法》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

刑事警察局特別提醒,社群平台充斥各類「假網拍」詐騙,預訂郵輪船票或旅遊產品務必尋求官方授權通路或正規旅行社,切勿輕信網路陌生人的低價轉售訊息並私下匯款,以免血本無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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