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總統批示總預算函文 韓國瑜宣布退回程序會
立法院為何退回總統府關於總預算的函文?
立法院會於10月2日處理報告事項時,將總統府秘書長函送的查照案退回程序委員會。此函文內容為總統賴清德於9月18日公布一一五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時的批示,其中提及人事費為法定經費,立法院不宜刪減或凍結。儘管總預算已公布生效,此舉仍引發關注。
【記者王志成/台北報導】
總統賴清德九月十八日公布一一五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並批示人事費係法定經費,立法院不宜刪減或凍結,並函致立法院等五院。立法院會(
二)日處理報告事項時,將總統府秘書長函送立法院的查照案退回程序委員會。
中華民國一一五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於八月十四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賴總統於九月十八日正式公布,並批示,憲法保障服公職之工作權,人事費用係法定經費,立法院不宜刪減或凍結;中央政府總預算公布前,各機關依《預算法》第五十四條規定執行之相關經費屬合法支出,允為妥適處理。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隨後將批示內容函致五院。
立法院會二日進行報告事項,當議程進入總統府秘書長函送的請查照案時,立法院長韓國瑜向院會宣告,該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由於總預算業經總統公布生效,該函文退回與否並無實質影響,但立法院此舉仍引發朝野關注。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蔡其昌表示,院會前朝野協商並未討論該案是否退回,韓國瑜宣告時亦未提及任何黨團提案要求退回。此外,中選會否決鞭刑入法與交通罰鍰專用兩公投案之查照案,以及行政院函送強化軍公教保障報告等查照案,均在國民黨團提案下改交相關委員會審查。
總統賴清德在總預算案中批示了什麼?
總統賴清德在公布一一五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時批示,憲法保障服公職的工作權,人事費用是法定經費,立法院不宜刪減或凍結。他也指出,總預算公布前各機關依《預算法》第五十四條規定執行的相關經費屬合法支出。
立法院退回總統府函文的實質影響是什麼?
由於一一五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已於9月18日經總統公布生效,立法院退回總統府的函文,對於總預算的執行並無實質影響。然而,此舉在朝野間引發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