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泰山區陳姓里長參選人為拉攏選民、爭取選票,涉嫌在選區內假借舉辦「父親節義剪活動」名義,除提供免費剪髮服務,更招待民眾享用每份約50元的豆花甜品,企圖藉此變相行求賄賂,檢警接獲檢舉後展開調查,於14日持搜索票前往該參選人住處搜索,並約談被告及相關證人共11人到案,訊後欲之1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檢察官複訊後,認定該里長參選人涉犯投票行賄罪嫌疑重大,諭知以新台幣1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

檢方調查,陳姓里長候選人為尋求選民支持,涉嫌在選區以舉辦「父親節義剪

活動」為名,提供免費剪髮,並招待部分民眾食用每份價值50元的豆花,以此方式行求賄賂。

新北地檢署獲報後旋即指派檢察官方鈺婷,指揮新北市刑事警察大隊組成專案小組偵辦,並14日執行搜索該里長候選人住處,通知被告及相關證人共計11人到案說明。

檢方訊問後,認該里長候選人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對於有投票權之人行求、期約、交付賄賂,而約其投票權為一定行使之罪嫌,犯罪嫌疑重大,爰諭知該里長候選人以10萬元具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其餘人員均請回。

新北地檢署呼籲,選舉應回歸候選人政見、理念及服務能力之良性競爭,任何藉由贈送財物、提供免費服務或其他利益爭取選票之行為,均可能觸犯選罷法相關規定。選舉期間,檢方將持續密切掌握各類賄選情資,對於任何可能影響選舉公正之不法行為,均將積極查辦、依法究責,杜絕賄選歪風,共同維護乾淨、公平之選舉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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