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某國立大學王姓教授退休後擔任採購標案的評選委員,不但多次洩漏未公告的規格說明書給特定廠商,並為2家廠商護航收取超過200萬元賄款,高雄地檢署偵辦後,王某被諭令20萬元交保,不料,交保後的王某竟又私下接觸廠商企圖收取後謝,檢廉擴大偵查,檢察官14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檢方調查,王某為前國立大學機械工程學系教授,退休後擔任採購標案、太陽能光電標租案評選委員,於115年間多次洩漏未公告之規格說明書、廠商服務建議書等應秘密文書予甲公司的林姓實際負責人,並在評選會議中攻擊主要競爭廠商,護航由甲公司得標,嗣後林某再交付金錢予王某;另外,乙公司的劉姓負責人也被王某以相同手法洩密及護航乙公司,並收受金錢。

檢廉目前查證,王某分別向林某共收取65萬元、向劉某共收取144萬7700元。案經專案團隊實施2波搜索及傳訊,前次對林某聲請羈押後,經法院諭知交保150萬元、限制出境出海並禁止接觸本案相關證人,王某則被諭令交保80萬,但王某以資力不足,最後檢方降保為20萬元。

不料,王某交保後竟違反禁令,不但私下接觸劉某,還企圖收受後謝,檢廉14日再擴大清查後,向法院聲請王某、劉某羈押禁見,檢察官王建中並親自蒞庭,法院於下午5時30分裁准2人均羈押禁見。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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