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太熱跳愛河!奧地利男大生把河當泳池 最重罰5萬元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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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奧地利籍男大生酒後因天氣炎熱,一時興起跳入高雄愛河游泳消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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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獲報到場後,確認男子並非失足落水,而是自行跳入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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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行為已違反高雄市愛河水域管理自治條例,將面臨1萬至5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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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呼籲民眾遵守水域管理規定,切勿任意下水戲水,以免發生危險或受罰。
相關組織:
高雄市政府觀光局
新興警分局前金分駐所於24日凌晨1時26分接獲民眾報案,指稱河東路段愛河水域疑似有人落水游泳,擔心發生溺水意外。警方立即派員前往現場查看,抵達後發現一名男子正在愛河內游泳戲水,岸邊則有一名女子全程觀看。
經警方確認,該名男子並非失足落水,而是自行跳入河中游泳。員警立即勸導男子上岸,確認其身體狀況及安全無虞後,告知愛河屬禁止游泳水域,不得任意下水從事戲水活動。
警方調查發現,男子名為賽巴,與同行女子均為奧地利籍,兩人皆為大學生,目前在高雄某大學進修。賽巴向警方表示,因深夜飲酒後覺得高雄天氣十分炎熱,一時興起才跳入愛河,希望藉此消暑降溫,未料引發民眾誤會。該名外籍生上岸後,還焦急用外語詢問是否造成大麻煩。
警方指出,雖然整起事件並未造成任何人員傷亡,虛驚一場,但男子下水行為已違反相關規定。依據高雄市愛河水域管理自治條例第13條規定,違反主管機關公告有關水域遊憩活動種類、範圍、時間、禁止活動區域等限制事項者,可處罰鍰。全案後續將函報高雄市政府觀光局進行裁處。
觀光局表示,愛河水域未經許可嚴禁從事游泳、跳水等危險活動,違者將面臨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警方也提醒,愛河屬公告管理水域,基於公共安全及水域管理考量,禁止民眾任意下水游泳或戲水。若民眾發現有人於河川、水域有異常狀況,應立即通報警方或消防單位,由相關人員到場協助,以避免誤判或發生危險事故。觀光局呼籲市民朋友及外籍訪客務必遵守相關法規,切勿因一時興起或不諳法令而身陷險境,以免受罰又發生意外。
本文由《品觀點》授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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