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醉男子闖路中攔車 涉公共危險遭警法辦
酒醉男子在南港路一段攔車,後續如何處理?
臺北市南港分局於10月15日中午接獲報案,指稱南港路一段與東南街口有男子於路中攔車。警方到場時該男子已無攔車情事,後於路旁發現一名林姓男子,其疑似酒醉,但現場並無過激或危害行為。警方調閱監視器後,發現該男子於路中攔車的行為已觸犯刑法第185條妨害公眾往來危險罪,故通知到案說明後,函請士林地檢署偵辦。
📋 重點摘要
●
臺北市南港區一名林姓男子疑似酒醉,於路中攔車,觸犯妨害公眾往來危險罪。
●
警方獲報到場時男子已無攔車行為,後續調閱監視器確認違法事證。
●
男子經通知到案說明後,已被函請士林地檢署偵辦。
●
南港分局呼籲民眾飲酒應適量,避免觸法。
相關組織:
南港分局
【民眾網編輯方笙楠臺北報導】臺北市南港分局15日中午獲報,南港路一段與東南街口有男子於路中攔車,經警方到場已無攔車情事,後於路旁發現該名林姓男子,男子疑似酒醉,惟現場無過激或危害行為,經警勸導後返家。警方後續調閱監視器發現,男子於路中攔車之行為已觸犯刑法第185條妨害公眾往來危險罪,並通知到案說明後,函請士林地檢署偵辦。
南港分局呼籲,民眾飲酒應適量,避免致生脫序行為而觸法,警方將持續查緝犯罪,維護治安。
延伸問答
男子攔車的行為觸犯了什麼法律?
該男子於路中攔車的行為,已觸犯刑法第185條妨害公眾往來危險罪。
警方為何會介入調查?
警方接獲民眾報案後到場處理,並透過調閱監視器畫面,確認該男子有路中攔車的行為,因此依法進行偵辦。
🤔 讀到一半,先表個態?
🎯 搶頭香!這篇你的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