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仲介換器官遭「廢證」 還能當醫師?衛福部:只剩一條路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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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醫陳堯俐因非法仲介病患赴中國換器官牟利,遭法院判刑並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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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依《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廢止陳堯俐醫師證書,成為國內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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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強調,廢止醫師證書是最重處分,陳堯俐將永久喪失行醫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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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先前僅對陳堯俐做出暫停部分業務6個月的處分。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換肝名醫陳堯俐涉嫌非法仲介台灣病患赴中國換器官,藉此牟利上千萬仲介費,法院判處2年徒刑,緩刑5年,衛福部長石崇良今(2)日更證實,已處分廢止其醫師證書,成為國內首起因非法仲介器官移植遭廢證的案例。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隨後出面強調,廢止醫師證書是唯有中央能執行的最重處分,未來絕對不可能再從事臨床,唯一變數,除非當事人提出救濟、法院另有判決。
有媒體報導,指彰化縣政府日前也針對此案召開醫懲會,但會中僅做出「暫停部分業務6個月」的處分,沒想到,衛生福利部另依法院判決,認定其違反《人體器官移稙條例》第16條,開鍘廢止醫師證書。
劉玉菁表示,中央跟地方的懲處並沒有時間序上的先後,而是各自召開,地方是依《醫師法》中執行業務違背醫學倫理,予以進行懲處;中央則是依《人體器官移稙條例》第16條醫事人員違反仲介器官移植或器官之提供、取得規定且情節重大者,並得廢止其醫事人員證書,特別召開醫事審議委員會。
劉玉菁說,衛福部是在得到法院的判決之後,就評估啟動上述醫事審議委員會,最終也認定其情節重大,做成廢止醫師證書處分。而廢止醫師證書是只有中央能執行的最重處分,一定都有明確事實,且情節重大。
廢止醫師證書之後,劉玉菁說,陳堯俐不可能再從事任何醫療臨床,永久喪失行醫資格,且也不具有重新報考醫師的資格,「臨床絕對不行」,至於是否可以擔任教職,則須視教育單位方面的規定而定。
照片來源:CNEWS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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