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弱勢兒少醫療補助6歲至未滿18歲療育訓練費持續支持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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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政府持續提供弱勢兒少醫療補助,補助對象為6歲至未滿18歲的身心障礙、罕見疾病及重大傷病兒童及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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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項目為「療育訓練費」,每人每次最高補助600元,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最高補助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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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需備妥相關證明文件至戶籍所在地鄉(鎮)公所提出申請,經縣府核定後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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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政府提醒申請人應據實填寫資料,以免觸法。
相關組織:
金門縣政府
【勁報記者于郁金/金門報導】金門縣政府持續推動弱勢兒童及少年醫療補助措施,針對符合資格之身心障礙、罕見疾病及重大傷病兒童及少年,提供「療育訓練費」補助,協助6歲至未滿18歲有需求孩子持續接受專業療育服務,減輕家庭經濟壓力,促進健康成長與發展。
「療育訓練費」項目,針對身心障礙、罕見疾病及重大傷病兒少,每人每次補助上限新臺幣600元(低於600元依實補助),每人每月最高補助新臺幣4,000元;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則提高至每人每月最高新臺幣6,000元,依相關證明文件核實補助。
申請人可至戶籍所在地鄉(鎮)公所提出申請,並檢附申請表、戶籍資料影本、相關資格證明(如身心障礙證明、罕見疾病診斷證明書或重大傷病卡影本、發展遲緩評估報告書等)、醫療院所開立之診斷證明書及收據等文件;經鄉鎮公所初核後,由金門縣政府複核核定補助金額。
金門縣府提醒,申請資料應據實填寫,若有不實情形將依法追回補助款並負相關法律責任;符合資格之家庭請把握機會提出申請,相關申請書、領據及切結書等表件可向各鄉鎮公所索取或至金門縣政府社會處網站查詢下載。
金門縣社會處表示,將持續完善弱勢兒少醫療與療育支持網絡,讓有需要的孩子在成長關鍵階段獲得及時協助,共同守護金門下一代健康發展;如有疑問,歡迎洽詢戶籍地鄉鎮公所社會課或金門縣政府社會處婦幼及新住民福利科,聯絡資訊082-318823分機62579(社會處:林小姐)(金門縣政府提供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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