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幸妤曝趙建銘「在家打玻尿酸」恐違法 台南衛生局今二度上門稽查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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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幸妤在趙建銘診所Google評論中指控前夫診斷草率,並透露曾在家中被施打玻尿酸、類固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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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說法引發外界質疑是否違反《醫師法》,台南市衛生局已二度派員前往診所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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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表示,醫師將針劑帶回家替家人施打,需符合親自診察及法定程序,否則可能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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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查證屬實,趙建銘可能面臨罰鍰或停業處分。
相關組織:
台南市衛生局
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近日在前夫趙建銘的骨科診所Google評論留下1星評價,指控趙建銘過去替她及兒子看診時診斷草率,甚至自爆肩膀肌腱撕裂曾被診斷為「五十肩」,還由趙建銘將玻尿酸、類固醇帶回家施打。此說法引發外界對是否涉及違反《醫師法》質疑,台南市衛生局昨(13日)因診所休診未能查訪,今(14日)下午再度派員前往調查,若查證屬實將依法處理。
陳幸妤12日在「趙建銘兆福脊椎骨科診所」留下1星評論,除了透露兩人已離婚,也在評論中指控趙建銘對自己及兒子的診療過程草率,並提及過去趙建銘亂搞男女關係、坐牢期間還有其他女子跑到診所鬧場,甚至現職護理師關係過從甚密,整間診所皆非用心解決病人病痛,而是在想如何上位。
昨診所休診 衛生局今二度到診所稽查
其中,陳幸妤自稱曾由趙建銘將玻尿酸、類固醇帶回住家施打,引發外界熱議。台南市衛生局獲悉後,13日派員前往診所了解情況,但因診所當日休診未能進一步調查。衛生局今(14日)下午2時51分再次派出4名人員前往診所,針對相關指控進行查核。
衛生局表示,醫師是否能將針劑帶回家替家人施打,核心在於是否符合「親自診察」及相關法定程序。依《醫師法》規定,即使治療對象為醫師本人家屬,仍須由醫師親自診察後,才能進行治療或給藥,同時也應依法製作病歷、開立處方箋,藥品標示亦須符合相關規定。
衛生局指出,若調查發現醫師未經診察,或未依法留下病歷紀錄便私下取得藥品並進行施打,可能涉及違反《醫師法》或《藥事法》。經查證違規後,將依法裁處新台幣2萬元至10萬元罰鍰;若情節重大,也可能進一步面臨停業處分。(責任編輯:殷偵維)
(延伸閱讀:陳幸妤自揭婚變 趙建銘診所貼告示「不接受採訪、不回應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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