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前偷拍妻子「私密LINE對話」!轉傳友人協調關係 法院判決下場曝
【賴傳媒、記者爆料網 王俊勝/台南報導】台南一名陳姓男子在與妻子協議離婚期間,竟偷翻拍妻子私下的 LINE 對話訊息,還轉傳給友人請對方幫忙協調夫妻關係。妻子事後發現私人對話遭外洩,憤而提告。法院審理後認定陳男觸犯散布竊錄他人非公開言論罪,判處拘役 20 日,得易科罰金,緩刑 2 年,緩刑期內付保護管束。雖然陳男認罪並與前妻達成和解,但婚姻最終仍無法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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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前偷拍妻子「私密LINE對話」!轉傳友人協調關係 法院判決下場曝(示意圖/AI製圖)
這起案件發生在台南,陳姓男子與妻子小花(化名)婚姻出現危機,兩人於 2025 年 10 月 9 日正式協議離婚。在離婚前的協調期間,陳男為了尋求友人幫忙调解夫妻關係,竟趁妻子不注意時,拿出手機翻拍她與店長的 LINE 聊天訊息,隨後將這些私人對話轉傳給友人。
小花事後發現自己的私人 LINE 對話遭丈夫偷拍並外洩,認為隱私嚴重受損,憤而報警提告。警方介入調查後,將陳男依違反刑法第 315 條之 2 第 3 項之散布無故以照相所竊錄之他人非公開言論罪移送法辦。
偵查期間,陳男對犯行坦承不諱,並與前妻達成和解,女方也同意撤告。涉及妨害電腦使用部分,檢方獲不起訴處分。至於散布竊錄他人非公開言論罪部分,檢方依法起訴,並向法院建請從輕量刑,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台南地院審理時審酌,陳男侵害前妻隱私,行為確實可議。但考量他犯後認罪,並與前妻達成和解、獲得諒解,且雙方已離婚未同居,法官認為陳男當知所警惕,再犯可能性低,因此從輕量刑。法院最終判決陳男拘役 20 日,得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 2 年,緩刑期內付保護管束。全案仍可上訴。
法官在判決中指出,每個人都有隱私權,即使是夫妻關係,也不應任意窺探、散布對方的私人對話。陳男雖出於協調夫妻關係的動機,但手段已觸法,難辭其咎。
這起案件也引發外界討論,有律師表示,夫妻間應相互尊重隱私,任何未經同意偷拍、散布對方私人訊息的行為,都可能觸犯刑法。即使出於好意,也不能成為侵害隱私的理由。小花在庭審後表示,雖然已達成和解,但這段婚姻最終還是無法挽回。她呼籲,夫妻間若有問題應坦誠溝通,切勿用錯誤方式處理,否則只會讓關係更加惡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