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地檢署偵辦縣議員候選人蔡永順涉賄選,日前搜索蔡永順及其樁腳住處,並扣得現金新台幣290萬元、紅包袋1批、禮金3萬4千元。檢方訊後認定民進黨雲林縣黨部執行長蔡永富、議員候選人蔡永順兩兄弟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蔡永順羈押禁見獲准,蔡永富則諭知交保60萬元。
 

檢方搜索蔡永順及樁腳處所 查獲290萬元現金

 
雲林地檢署表示,日前接獲情資得知雲林縣第五選區(臺西鄉、麥寮鄉、東勢鄉、四湖鄉)議員蔡姓候選人涉賄選一事,隨即指派林柏宇檢察官指揮專案小組積極偵辦,並於1日搜索該議員候選人及其樁腳住處,並扣得現金新台幣290萬元、紅包袋1批、禮金3萬4千元,另通知、傳喚被告及相關證人共27人到案說明。
 

疑利用公所發放育兒津貼 加碼紅包換選票

 
檢方查出,蔡姓候選人疑為求順利當選,獲蔡姓樁腳資金支持後,於今年3月至9月間,利用公所發放新生育兒津貼之機會,身著競選背心陪同到場,並以個人名義加碼發放每戶2000元現金紅包,至少發放20餘戶新生兒家庭,藉此換取家庭成員投票支持。

檢方訊後認定蔡姓候選人及蔡姓樁腳均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對有投票權之人交付賄賂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蔡姓候選人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蔡姓樁腳尚無羈押必要,諭知交保60萬元,其餘收受賄賂之選民共25人均請回。

 
對此,同選區議員候選人廖昶淳、臉書粉專「一級嘴砲技術士」均發文揭露,與蔡永順一起被聲請羈押的是他哥蔡永富,不僅是現任民進黨籍縣議員,還是雲林縣黨部執行長。根據《壹蘋新聞網》報導,蔡永富於9月4日曾陪同民進黨雲林縣長候選人劉建國至選委會登記;另從蔡的臉書粉專的公開行程照中,也可看到他多次與劉建國同場跑選舉活動。(責任編輯:呂品逸)
 
蔡永富(後排右二)曾與劉建國(前排左二)同框。(取自蔡永富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