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角抵加/林承志綜合報導)2027年起買電動車,貨物稅流程有新選擇,但免稅額度維持原規定。南區國稅局10月14日說明,廠商或進口人經核准後,可在出廠或進口時先適用免稅,再於領牌後銷案,減少墊繳稅款的壓力。電動小客車仍以完稅價140萬元計算免稅額;實際車價是否調降,購車時要看車商報價與優惠條件。

關鍵資訊

  • 施行時間:具結免稅事後銷案新流程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修法於2026年8月18日發布。
  • 申請對象:完全以電能為動力車輛的產製廠商或進口人,經稽徵機關或海關核准後適用。
  • 小客車免稅範圍:按完稅價格140萬元計算之稅額為上限,超過部分依規定課稅。
  • 買車重點:確認報價已含哪些減免、是否還有退稅或價款返還安排,以及預定交車領牌日期。

2027年改由業者申請具結,領牌後完成銷案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10月14日公告指出,現行實務是業者在電動車出廠或進口時,先按減半稅率繳納貨物稅,等消費者購車並完成領牌後,再申請退稅。新流程讓經核准的業者提前適用免稅,減少等待退稅期間的資金積壓。

依修正後的《貨物稅稽徵規則》第54條之1、第59條之1及第90條,國產車由產製廠商在出廠前申請,進口車由納稅義務人在申報進口前向進口地海關申請,2027年1月1日開始施行。一般向車商購車的民眾,由車商說明其採用的稅款處理方式。

140萬元是完稅價格基礎,超過部分仍課稅

《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3規定,購買完全以電能為動力的電動車輛並完成登記,貨物稅減免期間至2030年12月31日;電動小客車的免徵金額,以完稅價格140萬元計算的稅額為限。

這個140萬元指貨物稅的計稅價格,與展間售價的計算基礎不同。同條例第13條、第18條分別規定,國產貨物完稅價格依廠商銷售價格扣除內含貨物稅額計算,進口貨物則按關稅完稅價格加計進口稅捐計算。比較車款時,可向車商確認該車的完稅價格、適用稅率及已納入報價的減免。

以完稅價200萬元、208.8HP、貨物稅率15%的進口電動小客車為例,原流程先繳30萬元、領牌後退21萬元;新流程經核准具結後,進口繳9萬元,再於領牌後銷案。新舊最終稅額同為9萬元。AI生成資訊圖,依財政部南區國稅局2026年10月14日公告整理,非官方圖卡。

完稅價200萬元案例:新舊最終稅額同為9萬元

南區國稅局以「完稅價格200萬元、馬力208.8HP的進口電動小客車」為例,按15%計算貨物稅:

  • 原流程:進口時先繳30萬元,消費者購車領牌後退還21萬元,最終負擔9萬元。
  • 新流程:業者獲准具結免稅後,進口時繳納超過免稅計算範圍的9萬元,之後再完成領牌銷案。

案例詳見南區國稅局原公告。這次流程改制的直接效益,是業者少墊付等待退還的21萬元;案例中的最終稅額維持9萬元。購車優惠可另以車商提出的折讓與成交總價比較。

買車先問報價、退款與領牌,業者另有一年銷案期限

準備下訂時,可請車商在報價或訂單中說明三件事:

  • 這份總價已含哪些稅捐減免? 將車價、選配與其他費用分開列明,確認最後付款金額。
  • 還有款項會在領牌後退還嗎? 若有退稅回饋或價款返還約定,確認金額、收款人與處理時點。
  • 預計何時交車、領牌? 若跨到2027年,確認這批車採用哪種稅款處理流程與付款安排。

財政部8月18日發布的計算規定也保留未經核准具結免稅者的先繳後退作業。對業者而言,核准具結後仍有後續義務:依《貨物稅稽徵規則》,自出廠或進口放行的次月1日起算一年內,完成領牌並辦理銷案;無法如期完成時,可依規定申請延期或先補繳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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