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刑公投1票之差過關!韓網友一面倒支持 人權團體:殘忍又違憲
【賴傳媒、記者爆料網 王俊勝/綜合報導】台灣立法院日前以1票之差通過「鞭刑入法」公投提案,爭議不只在國內延燒,還意外登上韓國媒體版面。韓媒報導後,大批韓國網友湧入留言區討論,不少人對台灣考慮以鞭刑處理特定重大犯罪表達支持,甚至喊話韓國也應研究引進;不過,台灣多個人權團體則嚴正反對,認為鞭刑涉及酷刑與人格羞辱,與憲法及國際人權義務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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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鞭刑公投1票之差過關!韓網友一面倒支持 人權團體:殘忍又違憲(示意圖/AI製圖)
立法院14日處理由國民黨立委洪孟楷等人提出的鞭刑公投案,提案主張針對性侵害、凌虐幼童,以及高額與加重詐欺等犯罪,增設由法院宣告、依法執行的特別刑罰制度。表決時,民眾黨團全數棄權,最終以52票贊成、51票反對驚險通過。這僅代表公投提案成案,並不表示鞭刑立即上路;後續仍須由中選會依法處理公投程序,若公投通過,還要完成相關刑法修法,制度才可能真正實施。
這項消息被韓國《首爾新聞》報導後,在當地社群掀起熱烈討論。部分韓國網友認為,面對性犯罪與酒駕等嚴重違法行為,刑罰應更具嚇阻效果,留言表示「該學的就要學」、「韓國也該積極考慮」、「對性犯罪與酒駕慣犯實施鞭刑看起來不錯」。但也有人提出冤案風險,質疑若遭誤判、日後改判無罪,身體傷害根本無法回復,顯示即使在支持聲浪較高的討論區,仍存在對司法錯誤與刑罰比例的疑慮。
台灣人權團體則對公投案成案表達強烈反對。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民間司改會、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及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共同指出,司法鞭刑不是單純的加重處罰,而是國家以公權力刻意施加肉體痛苦與羞辱,恐侵害憲法保障的身體權與人性尊嚴,也牴觸《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禁止酷刑及殘忍、不人道、有辱人格處罰的規範。
人權團體也質疑鞭刑是否真能有效降低犯罪,認為犯罪防制的重點不在於刑罰有多痛,而是違法行為能否被有效偵查、迅速追究與確實執行。針對社會對性暴力、虐童與詐欺等犯罪的憤怒,團體表示可以理解,但呼籲政府應將資源投注在犯罪預防、偵查量能、被害人保護及再犯防治,而非以可能違反人權原則的刑罰回應民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