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
議會今(8)日進行民政部門業務質詢,陳麗娜議員針對高雄氣爆案代位求償款遲未歸墊提出質疑。陳麗娜指出,二審判決認定高雄市政府應負八成責任,但市府不服判決,案件仍在最高法院審理,導致超過10億元求償款歷經12年仍無法回歸善款專戶。法制局長王世芳答詢表示,市府、華運、李長榮化工及中油均已上訴,目前最高法院正進行調解,程序尚未完成。

陳麗娜強調,氣爆發生後,社會各界踴躍捐款,善款原本就是用來照顧災民、重建災區。當年市府先以善款支付,再透過代位求償向責任人追討,求償所得理應回到善款專戶。然而12年過去,超過10億元仍卡在訴訟程序,善款委員會也未提出明確的歸墊及後續運用規畫。

陳麗娜表示,相關財報顯示,高雄市政府提出的求償案共有九件,金額合計約11億3千多萬元。華運及李長榮化工已依責任與和解契約,在財報中編列約8千多萬元,是否代表準備承擔責任?

陳麗娜進一步指出,若依二審判決八成責任計算,市府可能須負擔8億多元。市府持續上訴,是否只會讓善款歸墊遙遙無期?她要求市府正視判決,先行編列可能負擔的金額,並讓災區居民參與善款後續運用及地方活化規畫。

陳麗娜認為,市府當年在管線穿越箱涵、查核與管理制度上存在缺失,不能將責任全推給企業。政府犯錯後願意認錯、向民眾道歉並積極改進,才是負責任的政府,32條人命不能因訴訟延宕而被淡忘。

王世芳回應,二審判決認定市府負八成責任,華運與李長榮化工連帶負擔兩成,各方均已上訴。市府認為,管線使用者長達20多年未妥善檢測及維護,責任不應低於當年負責驗收的市府,二審對市府歸責過重。目前最高法院調解仍在進行,市府將依最終司法結果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