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署提升城市防洪韌性標準 開發1公頃、都計區建案0.2公頃須提出流管制 【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面對氣候變遷極端降雨及都市發展增加地表不透水面積所帶來的排水挑戰,經濟部水利署於114年9月3日修正出流管制相關規定,擴大土地開發管理範圍,將防洪工作提前至開發源頭。修正後,一般土地開發案件適用門檻由2公頃下修至1公頃;都市計畫區內新建建築基地達0.2公頃以上亦納入管理, 地方 今傳媒 4小時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