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擬增至12週、產檢假10天 勞動部盼2027年初上路

(媒角抵加/林承志綜合報導)產假延長到12週、產檢假增加為10個工作日,何時可以請?勞動部已在立法院協商時提出方案,勞動部長洪申翰11月4日表示,仍在溝通條文,努力讓政策於2027年初上路。相關修法尚待協商,目前分娩產假仍為8週,產檢假為7日。
關鍵資訊
- 現行規定:分娩產假8週;妊娠期間產檢假7日,產檢假薪資照給。
- 勞動部協商方案:產假12週、產檢假10個工作日;產前未休完的產檢假,規劃可在產後使用。
- 何時上路:洪申翰表示努力朝2027年初上路,仍須完成修法程序。
- 其他版本:民眾黨團主張產假14週、產檢假14天,相關條文仍待協商。
現在產假、產檢假有幾天?
依勞動部整理的假別及工資權益,分娩產假為8星期;受僱者妊娠期間可請產檢假7日,產檢假期間薪資照給。受《勞動基準法》適用的勞工,產假工資依受僱年資區分:滿6個月工資照給,未滿6個月減半發給。
行政院5月28日通過的修法草案提出,將分娩產假由8週延長為12週;勞動部草案簡報說明,新增4週由雇主支付的薪資可向政府申請補貼。上述延長天數仍須完成修法,並依公布的施行日期實施。
產檢假擬增至10個工作日 未休完可留到產後
勞動部在10月21日協商時提出,產檢假增至10個工作日,搭配12週產假;勞動部官員向中央社說明,產前未休畢的產檢假天數,規劃可在生產後接續使用。外勞社記者採訪協商也指出,當時各方對產假天數未取得共識,相關條文保留。
10個工作日是勞動部提出的產檢假方案;產假以週計算,兩者的使用時間和計算方式不同。產檢假能否在產後接續使用,以及新增假別的適用細節,仍以最後通過並施行的規定為準。
育兒假適用年齡、產假天數仍在協商
洪申翰11月4日受訪表示,勞動部已同意將研議中的育兒假適用對象放寬到子女未滿9歲的家長,並持續和各方溝通。中央社報導指出,勞動部希望政策在2027年初上路;具體日期與適用條件仍待立法院完成修法及後續公布。
另一方面,民眾黨立委邱慧洳11月4日提出黨團主張,將產假延長至14週、產檢假延長至14天,也提出調整流產假及陪產檢、陪產假天數。這是邱慧洳對外說明的修法版本,與勞動部方案的天數仍有差距。
準備請假的受僱者,可先依現行規定向雇主辦理;預產期落在2027年前後者,後續可留意修法結果與施行日期,並向所在地勞工局處或勞動部確認個案適用規則。
資料來源與更新紀錄
- 勞動部:勞動基準法暨性別平等工作法相關假別及工資權益。
- 行政院:性別平等工作法與就業保險法修正草案,2026年5月28日。
- 勞動部:修法草案簡報,2026年5月28日。
- 外勞社:立法院10月21日協商採訪,2026年10月21日。
- 中央社:勞動部長及官員說明協商方案,2026年11月4日。
- 中央社:邱慧洳說明民眾黨團修法主張,2026年11月4日。
- 更新紀錄:2026年11月5日整理。
勞動部擬將產假與產檢假延長多少天?
勞動部已提出方案,擬將分娩產假延長至12週,並將產檢假增加為10個工作日。此方案規劃產前未休完的產檢假天數,可在生產後接續使用。勞動部長洪申翰表示,正努力溝通條文,希望能讓此政策於2027年初上路,但相關修法尚待協商完成。
目前現行的產假與產檢假規定為何?
現行規定分娩產假為8週,妊娠期間的產檢假為7日,且產檢假期間薪資照給。若受《勞動基準法》適用者,產假工資依受僱年資而定,滿6個月者照給,未滿6個月者減半發給。
民眾黨團對產假與產檢假有何主張?
民眾黨團主張將產假延長至14週,並將產檢假延長至14天。此主張與勞動部提出的方案在天數上仍有差距,相關條文仍待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