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志成/台北報導】
立法院會(十六)日三讀修正通過攸關老人健保費免費的《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二條條文,明訂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總額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百分之二十的相對經濟弱勢長輩,其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將由中央主管機關予以全額補助。

本案最初由國民黨與民眾黨多位立委提出,於二0二四年五月送交委員會審查。因朝野先前缺乏共識且歷經協商冷凍期未果,隨立法院進入新會期,民眾黨團將其列為優先法案並於議場守夜。立法院長韓國瑜十六日上午召集朝野黨團協商仍未獲共識,隨即依議事規則交付院會表決。

院會表決時,在藍白陣營的人數優勢下,最終以六十票贊成對三十九票反對,成功通過藍白共提的再修正動議完成三讀。

針對修法後產生的財政負擔,民眾黨團表示,若以每位長者每月補助新台幣八百二十六元計算,修法後中央總計將增加近三百九十億元支出,期盼能落實社會福利,實質減輕弱勢長者的經濟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