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少做一個動作 之後收到罰單了
📋 重點摘要
●
去年新北市有近 1,700 件肇事後無人傷亡卻未依規定處置而離開現場的案件。
●
發生小擦撞後直接開走,可能將小事故變成大違規,觸犯「肇事後無人傷亡而未依規定處置逃逸」。
●
法院審理認為,即使事後配合調查,離開現場的行為已構成違規,後續補救無法改變結果。
●
提醒用路人發生交通事故應立即下車查看,若無法和解應盡速報警處理。
相關人物:
李忠台
相關組織:
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
藝點新聞Jeffrey編輯整理
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統計,去(114)年「肇事後無人傷亡未依規定處置而離開現場」的案件達1,699件,倘發生小擦撞就直接開走,可能讓自己從「小事故」變成「大違規」,提醒用路人切勿心存僥倖。
(圖/新北市政府提供)
裁決處處長李忠台指出,日前一名劉姓女子開車迴轉時,不慎與一輛大貨車發生擦撞,事故發生後,劉女並未下車處理,而是開車駛離現場;經警方調查後,認定其行為已構成「肇事後無人傷亡而未依規定處置逃逸」,依法開單告發,惟劉女主張當下只有車子的照後鏡輕微損壞,且事後接到警方通知後已配合調查,並無逃逸意圖,因此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但法院審理認為其離開現場行為已成立違規事實,後續配合調查屬事後補救,最終判決敗訴。
裁決處再次提醒,如行車時不甚發生交通事故,應立即下車查看,切勿擅自駛離,如當下與當事人和解不成,應儘速報警處理,以免因小失大。
延伸閱讀
🤔 讀到一半,先表個態?
🎯 搶頭香!這篇你的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