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角抵加/林承志綜合報導)數位發展部政務次長侯宜秀10月6日在企業營運韌性論壇表示,數發部與勞動部合作制定職場AI使用指引,預計10月公告,涵蓋招募、考評、員工監控及資遣等人事用途。依經濟日報現場報導,她將指引定位為原則性方向,暫不附強制性罰則,期望企業納入內部治理。對台灣人資與主管而言,AI參與哪些判斷、由誰授權及覆核,將是管理重點。

關鍵資訊

  • 發言時間:2026年10月6日,侯宜秀出席AI×Cyber Security企業營運韌性論壇。
  • 規畫單位:數發部與勞動部;勞動部6月已公開職場AI指引規畫。
  • 預告範圍:招募篩選、考評、員工監控、安全防護與資遣名單等用途。
  • 規畫進度:侯宜秀預告10月公告,定位為原則性指引。
  • 現行規範:就業服務法已有就業歧視與招募隱私規定。

招募到資遣,侯宜秀說明AI指引的規畫範圍

依經濟日報記者王郁倫的論壇報導,侯宜秀表示,兩部會合作進行風險評估與指引制定,將處理企業使用AI篩選人才、考評員工,以及監控與安全防護的注意事項;AI若參與資遣或離職名單選擇,也在她說明的範圍內。

侯宜秀將規畫中的指引定位為上位原則,期望企業把方向轉化為內部治理政策,提出的公告時間為10月。

這場論壇由台灣玉山科技協會與安碁資訊主辦。安碁資訊公布的議程將侯宜秀的演講題目列為《人工智慧基本法》與企業AI治理,另安排企業安全使用AI的培訓與座談。

勞動部6月已說明規畫,聚焦就業歧視與資訊透明

職場AI指引的政策方向已有官方說明。依勞動部6月19日發布的臺歐盟勞動諮商會議資料,部長洪申翰在6月17日的高階對話中表示,勞動部已著手規畫職場AI指引,以回應就業歧視與資訊透明問題。

兩個面向分別涉及人事判斷是否造成差別待遇,以及當事人能否了解AI如何參與判斷。侯宜秀10月6日提到的招募、考評與監控,將規畫方向帶到企業日常的人事管理流程。

AI生成概念圖:依本文實務建議整理資料輸入、AI處理與人工覆核三個步驟,盤點評分依據、權限及人工確認紀錄。

招募隱私與就業歧視,現行法已有規範

台灣現行《就業服務法》第5條禁止雇主因性別、年齡、婚姻、身心障礙等法定因素,歧視求職者或受僱員工;雇主招募或僱用員工時,也不得要求提供與就業無關的隱私資料。

《就業服務法施行細則》第1條之1進一步列出生理、心理與個人生活資訊,包括基因檢測、心理測驗、信用紀錄及懷孕計畫等。蒐集隱私資料的目的與必要範圍,也在條文規範之內。

企業評估AI招募工具時,可先核對輸入哪些履歷欄位、評分依據與職務需求有何關聯,以及哪些資料交給外部服務處理;錄取與資遣等影響工作權益的決定,保留人資與主管的人工確認。

平台與標準集中管理,業務單位參與AI流程

侯宜秀在同場演講也提出企業導入AI的組織分工。依中央社記者趙敏雅的現場採訪,她建議由中央團隊負責平台、標準與治理,各業務單位負責實際應用,並讓業務專家、資料與AI工程師及產品經理共同設計流程。

她指出,企業只增設組織,卻未調整預算、決策權與考核方式,會使導入受阻;管制過嚴,也可能讓員工私下使用未經核准的工具。治理安排因此同時涉及可用工具、授權權限與部門責任。

人資先盤點AI用在哪一步,留下人工覆核紀錄

針對招聘、考評或監控,企業可先列出AI處理的輸入資料、產生的評分或名單、具有存取權限的人員,以及最後批准結果的主管。若系統結果影響錄取、升遷或資遣,紀錄人工覆核與調整理由,讓後續的人事說明有據可循。

求職者則可向招募窗口詢問,AI參與哪些篩選步驟、會使用哪些資料,以及由哪個人資窗口處理結果疑問。相關使用情境可延伸閱讀AI面試官與求職者準備,企業職務與培訓安排則見AI改變職務,企業如何幫員工跟上;更多相關案例收錄於AI工作流程與數位發展部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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