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志成/台北報導】
工會為爭取勞工權益的核心團體,勞動部今日特別呼籲,工會組織運作必須切實依法辦理,切莫因會務疏漏而觸法。根據勞動部最新統計,截至今年第二季止,全國工會總家數已達五千八百五十六家,包含企業工會九百六十家、產業工會二百八十五家、職業工會四千三百二十七家及工會聯合組織二百八十四家。勞動部特別彙整實務上常見的五大會務「NG行為」,提醒各大工會切勿踩線,維護組織健全運作。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司長王厚偉表示,工會藉由集體力量與雇主溝通協商,對提升勞工福祉與穩定勞資關係至為重要。然而,實務上仍常發現工會未依規定辦理會務,影響組織發揮功能。對此,勞動部特別指明五大常見NG行為:

一、未定期召開法定會議。工會應定期舉行理事會、監事會及會員大會。二、理監事會議應分開召開,避免以聯席會議方式處理。三、理監事應於任期屆滿前完成改選,新一屆會議須在十日內召開。四、重大財產處分需依工會法及章程經大會充分討論並決議。五、不得隨意修章縮短理監事任期,以維護組織運作的延續性。

王厚偉強調,健全會務為工會穩定發展之本,若工會未依法辦理,主管機關得給予警告或令其限期改善,必要時得令其停止部分或全部業務;若情節重大或逾期未改善,主管機關更可依法撤免其理事、監事、理事長或監事會召集人,提醒工會務必依法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