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一名有酒駕前科的張姓男子,沒有駕照還吸毒開車上路,結果撞死前方等紅燈的機車騎士,不料全案還在審理期間又再次毒駕,經法院通緝才到案,檢察官認為張男毫無悔意,建請法官從重量刑,法官審理後重判有期徒刑8年。

法官調查指出,無駕照的張姓男子曾因酒駕被判刑,113年8月間施用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後,無照駕車行經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先後擦撞同向左前方停等紅燈的2輛車,未煞車反而誤踩油門,撞擊前方路口停等紅燈的機車,使黃姓機車騎士遭彈飛倒地,顱內出血送醫急救後仍不治。警方採集張姓男子尿液送驗後,結果呈現安非他命陽性反應。

家屬律師於審理時表示,被告至今都沒有賠償,且名下沒有財產,長期處於就業不穩定的情況,未來賠償家屬可能性極低。又被告吸毒的前科過程非常長,本案發生前後,被告有多次無照駕駛肇事的情況,可見其吸毒後不斷反覆駕車,犯後無自省,可預期其出獄後,無法取得駕照的狀況下,仍會吸毒繼續駕車,請求從重量刑。

檢方指出,張姓男子甚至在本案審理期間,去年5月13日再毒駕被警方查獲,顯見毫無自省悔悟之心,自有加重其刑予以延長矯正其惡性必要,建請從重量刑。

法官審理後認為被告張姓男子陸續犯有施用毒品、贓物、竊盜及詐欺等僥倖小惡,素行不佳,犯後於審理期間竟又施用毒品駕駛車輛,復經通緝始到案,最後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因而致人於死罪,重判被告8年有期徒刑。(彭清仁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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