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角抵加/林承志綜合報導)勞工遇到主管或同事涉嫌職場霸凌,可先找雇主的申訴窗口。若對方是事業單位最高負責人,可直接向實際工作地的縣市政府提出書面申訴。職安署11月6日公布,首梯地方查察員已於11月5日至6日完成訓練,行政院核准增聘59名專職查察員,各地陸續招募進用。要送件的勞工,可從文末查工作地的申訴表單或諮詢電話。見職安署公告及職安署勞工問答。

關鍵資訊

  • 人力進度:全國核准增聘59名。職安署職業衛生健康組組長張國明11月7日表示,第一批20多人已到地方政府上工。中央社採訪
  • 向哪裡送件:被申訴人是最高負責人時,可向實際工作地的縣市政府送交簽名或蓋章的書面申訴。地方申訴處理辦法
  • 先問管轄與收件:可撥1955或工作地的勞政窗口,確認承辦單位、表單與送件方式。職安署防治問答

第一批20多人已上工,臺北、臺中仍有職缺公告

職場霸凌防治專章自2026年7月1日施行。地方政府接手的是事業單位最高負責人涉嫌霸凌的申訴調查。首梯查察員訓練包括案件受理、訪談蒐證、事實認定及撰寫調查報告。職安署11月6日公告列出全國核准人數59名。張國明隔天接受採訪時說,第一批20多人已到各地方政府協助調查,其餘將分批受訓、報到。勞動部新制說明、職安署訓練公告、中央社採訪

地方進度各有不同。臺北市勞動局的職掌頁已列出3位承辦這類案件的聘用查察員,另有一則招募5名的公告,刊載期間是11月3日至9日。臺中市勞動檢查處11月6日公告招募6名,有效期間至11月12日。雲林縣勞青處先前公告招募1名,10月2日已截止,該公告未載錄取及到職結果。臺北市職掌、臺北市徵才公告、臺中市徵才公告、雲林縣徵才公告

職場霸凌申訴依被申訴人的身分分流。資料依據為《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2條之3及職安署勞工問答。AI生成資訊圖。

向公司還是縣市政府申訴?先看被申訴人的身分

同事或一般主管涉嫌霸凌,可透過雇主指定的窗口提出申訴。先查公司公告或工作規則,依公司提供的書面、電子郵件或其他方式送件。公司未處理,或收到不受理通知而認為程序有問題,可向當地勞動檢查機構反映,並提供送件與公司回覆的紀錄。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第8至10條、職安署勞工問答

事業單位最高負責人涉嫌霸凌,可直接向實際工作地的地方主管機關送書面申訴。例如總公司登記在臺北、勞工實際在臺中提供勞務,可先向臺中的窗口確認送件。最高負責人包括公司的對外代表人。若對方職稱或登記身分不同,地方主管機關會依其實際是否執行代表人業務、控制人事或經營等情形及相關事證認定。地方申訴處理辦法第2至3條、職安署勞工問答F-01至F-03

書面申訴怎麼準備?先整理時間線,再確認收件地址

向地方政府申訴時,依申訴書填寫身分及聯絡資料、服務單位與職稱、事實經過、相關證據與申訴日期,再簽名或蓋章。有委任代理人的話,附上委任書。整理事實時,可以依日期寫下地點、在場人、對方做了什麼、對工作或身心的影響,再將可提供的訊息、郵件等附件對到各段經過。送件前可向承辦窗口確認收件方式,並留存申訴書副本及送達紀錄。地方申訴處理辦法第7條、媒角抵加職場霸凌申訴與調查報導

向地方政府申訴最高負責人案件,原則上從霸凌行為結束起算3年。事發時在職、之後離職的勞工,也可在離職日起1年內提出,若按行為結束日起算的期限較長,適用較長的期限。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2條之3

地方政府收到書面申訴後,會在10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是否受理。若接到補正通知,從收到通知起有10個工作日補件,補正期間不計入受理審查。受理後10個工作日內開始調查,原則上2個月內完成調查,必要時可延長1個月並通知申訴人。地方申訴處理辦法第7、10、11條

工作地已有專表,可從文末點入地方政府頁面下載。表中只有諮詢電話的縣市,可先說明「我要詢問最高負責人職場霸凌的書面申訴」,請窗口告知承辦科、表單及收件地址。如果同時遇到欠薪、工時或出勤爭議,可依不同問題整理各自的紀錄。勞動部各縣市勞政電話一覽表、媒角抵加勞權自保指南

資料來源與更新紀錄

最高負責人涉嫌職場霸凌時,各縣市表單與諮詢方式

電話欄供諮詢或請總機轉接。正式申訴以書面送交實際工作地的地方主管機關。

工作地 官方表單或可詢問窗口 諮詢電話
臺北市 勞動局申訴書與委任書 02-27208889(總機)
新北市 勞動檢查處職場霸凌小組,可詢問管轄與送件 02-22523299分機811至819
基隆市 市府頁附基隆申訴書,正文寫臺北市。在基隆工作者送件前,先向基隆市法制及勞動處勞工行政科確認收件機關 02-24287801(勞政聯絡電話)或1955
桃園市 勞動檢查處公布的勞動局申訴書 03-3322101(總機)
新竹市 勞工及青年處 03-5324900
新竹縣 勞工處 03-5518101
苗栗縣 勞工及青年發展處 037-322150
臺中市 勞動檢查處申訴書與處理流程 04-22289111(總機)
彰化縣 勞工處申辦方式與表單 04-7532502(該申辦頁)
南投縣 社會及勞動局 049-2222106
雲林縣 勞動暨青年事務發展處 05-5522810
嘉義市 社會處勞政窗口 05-2254321
嘉義縣 勞工暨青年發展處 05-3620123
臺南市 勞工局申訴書 06-2982331
高雄市 勞工局 07-8124613
屏東縣 勞動暨青年發展處 08-7558048
宜蘭縣 勞工處申訴書及相關表單 03-9251000(總機)
花蓮縣 社會處勞資科 03-8227171
臺東縣 社會處勞政窗口 089-351834
澎湖縣 社會處勞工行政科 06-9274400(總機)
金門縣 社會處勞政窗口 082-318823(總機)
連江縣 民政社會處 0836-25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