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典霖涉賄選案擴大 檢方查出公款私用 5人遭逮聲押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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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議長謝典霖涉嫌在6月餐會中賄選,檢方擴大偵辦後,更查出疑似利用議會公款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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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複訊後,認定議長謝典霖、其父親謝新隆、母親鄭汝芬及兩名議會、服務處人員罪嫌重大,聲請羈押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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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賄選疑雲,檢方也發現謝典霖等人疑似多次以不同名目申請、核銷公款,用於私人用途,涉及詐取財物及偽造文書等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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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源於6月23日彰化縣議會舉辦的餐會,因與溪湖鎮長參選人陳貞妃有關,被質疑涉及賄選而展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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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表示將持續追查公款流向、餐會與選舉的關聯,以及是否有其他涉案人員。
相關組織:
彰化縣議會
(觀傳媒彰化新聞)【記者陳雅芳/彰化報導】彰化縣議會今年6月舉辦餐會,疑似為溪湖鎮長參選人陳貞妃宴請地方人士,彰化地檢署查了之後,認為不只是餐會涉賄選,還查出疑似有人「巧立名目」把議會公款拿來私用。
檢方今(17)日複訊後,認定議長謝典霖、父親謝新隆、母親鄭汝芬及2名議會、服務處人員罪嫌重大,當場逮捕並聲請羈押,彰化地院下午4時30分開羈押庭。
這起案件發生在6月23日,彰化縣議會新館席開10桌,邀請縣議員及地方人士餐敘。由於餐會與參選溪湖鎮長的陳貞妃有關,外界質疑是否涉及賄選,行政院中部聯合中心副執行長吳音寧當時也在臉書提出質疑,彰檢隨後分案調查。
彰檢昨天搜索相關人員的住處、辦公室等9個地點,帶回謝典霖、謝新隆、鄭汝芬、陳貞妃及民代、地方人士等20多人偵訊。
檢方今天表示,複訊後認定謝新隆、鄭汝芬、謝典霖、劉姓服務處幹部及黃姓議會人員5人,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投票行賄罪,且有逃亡、滅證及串供的可能,因此認為有羈押必要。
檢方另外查出,謝典霖等人疑似不只一次以不同名目申請、核銷公款,再拿來作私人用途,涉及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以及行使登載不實公文書等罪嫌。
至於其他涉案人員,溪湖鎮長參選人陳貞妃、現任代表參選議員的黃佳惠、爭取連任的陳玉姬、前溪湖鎮長黃瑞珠等4人,各以10萬元交保;另有陳姓農會幹部、陳姓服務處人員各5萬元交保,邱姓服務處幹部3萬元交保,其餘近10名選民則請回。
彰檢表示,案件還會繼續往下查,釐清公款流向、餐會與選舉之間的關聯,以及是否還有其他涉案人員。下午4時30分,彰化地院將審理謝典霖等5人的羈押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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