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議長謝典霖、父親謝新隆、母親鄭汝芬日前在議會舉辦餐會,被檢方認為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投票行賄等罪嫌重大,且有逃亡、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在訊問後將3人當庭逮捕並向法院聲請羈押。國民黨文傳會主委陳以信今天質疑,行政院中部聯合服務中心副執行長吳音寧先前公開質疑相關餐敘後,檢方隨即分案偵辦,要求彰檢說明啟動偵辦的依據。

 

吳音寧臉書質疑餐會違法 檢調昨發動搜索、約談

 

全案源於今年6月彰化縣議會一場涉及溪湖鎮民眾的餐敘。吳音寧先前曾在臉書發文質疑,謝典霖是否在議會席開10餘桌替國民黨溪湖鎮長參選人陳貞妃助選,以及宴客費用來源是否涉及《選罷法》。彰化縣議會當時回應,活動屬地方仕紳交流餐敘,並非議會主辦,也未動用議會預算、議長特別費或其他公務經費。

 

彰檢分案後指揮彰化縣調查站調取議會相關資料,並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前往被告住居所等9處搜索、查扣相關證物。檢方訊後認定謝典霖、謝新隆、鄭汝芬等5人涉投票行賄等罪嫌重大,因此聲請羈押;另認謝典霖的表姑、國民黨彰化縣溪湖鎮長參選人陳貞妃等7名共犯均涉犯投票行賄罪嫌,但尚無羈押必要,分別諭知3萬元至10萬元交保,其餘近10名選民則請回。

 

藍營質疑沒有事證 要求檢方說明清楚

 

陳以信質疑,吳音寧公開指控後,彰化地檢署隨後分案偵辦,檢方應說清楚啟動偵辦的依據,「究竟是掌握具體事證,還是政治人物一指控檢調就出手?」他強調,國民黨尊重司法,但法院判決確定前必須堅守無罪推定,查賄沒有藍綠,司法更不能有顏色,檢調應以一致標準辦案、謹守政治中立,「絕不應淪為任何政黨打擊政治對手的政治打手」。

 

彰檢則表示,對於民眾提出的賄選情資,不論涉及餐敘、旅遊、禮品或現金等各種型態,都秉持「查察無死角、究責無期限、執法無上限」態度,積極深入蒐證,共同守護民主選舉核心價值。全案目前已進入法院羈押審理程序,謝典霖等5人是否羈押,仍待法院裁定。(責任編輯:呂品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