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角抵加/林承志綜合報導)勞動部10月29日召開僱用安定措施諮詢會議,會後說明,11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將由機械設備製造業、其他運輸工具及其零件製造業,以及化學材料及肥料製造業適用。勞工可先確認公司行業分類、減班協議期間與通報情形;補貼對象、金額與個別可領期間,仍要依新一期正式公告及審核結果確認。

關鍵資訊

  • 新一期行業:機械設備、其他運輸工具及其零件、化學材料及肥料製造業。
  • 會後說明期間:2026年11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
  • 先核對資格:就業保險、勞雇協議減班休息、起訖期間及列冊通報等條件。
  • 申請管道:依現行措施,可向工作所在地轄區的勞動力發展署分署申請,或使用台灣就業通線上系統。
  • 查詢電話:台灣就業通0800-777-888;申請前可詢問新一期公告與個案適用條件。

三個行業怎麼選出?兩個延續、一個新增

中央社採訪中,勞動部次長李健鴻表示,機械設備製造業、其他運輸工具及其零件製造業的減班休息人數占就業保險投保人數比率仍達0.5%以上,綜合產業指標後決定繼續適用;化學材料及肥料製造業則因營運與就業狀況較不穩定,納入支持。

勞動力發展署就業服務組長黃巧婷在同一場會後說明,新一期辦理時間為2026年11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對照台灣就業通9月30日公布的舊期名單,前兩個行業原已適用,化學材料及肥料製造業則是本次新增。

減班多久可以申請?先看協議與通報

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的僱用安定措施說明指出,現行基本條件包括勞雇雙方協議減班休息、起訖期間達30日以上,並經地方勞工主管機關列冊通報。全時勞工或已約定固定工作日、時數或時間的部分工時勞工,仍要符合就業保險及受僱期間等條件。

這裡的30日指協議實施減班休息的起訖期間,不是要求30天都沒有上班。勞動力發展署以舊期舉例:即使每週只減班一天,只要協議的實施起訖期間符合30日及其他資格,仍可依規定申請。

在確認行業時,可請雇主協助核對事業單位的行業分類及地方勞政機關通報紀錄,並保留雙方減班休息協議與薪資資料。若公司尚未通報,勞工可向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反映,再向勞動力發展署確認個案資料。

AI生成資訊示意:依勞動力發展署現行措施整理核對行業、協議及申請管道。

補貼怎麼算?舊期上限與新期規則分開看

依中央社10月29日採訪的勞動部會後說明,新一期三行業的減班休息勞工,薪資差額補貼比率最高為七成。實際金額仍與減班前投保薪資、減班後協議薪資及適用規定有關;新一期每月上限與每人最長領取期間,可向勞動力發展署確認正式公告。

原先九行業的辦理期間至2026年10月31日。勞動力發展署舊期說明列出,每人每月薪資差額補貼最高1萬1,500元,並有訓練津貼合併請領的規定;涉及2026年8月至10月減班的勞工,仍可依當期規定檢查申請期限。

申請期限怎麼算?可先詢問工作所在地分署

依勞動力發展署措施說明,勞工實施減班休息每滿30日,可自次日起90日內,向工作所在地轄區的勞動力發展署分署提出,或透過台灣就業通僱用安定措施專區線上申辦。

公告前已協議實施減班休息達30日者,措施說明另有申請期限規定。勞工可向0800-777-888或所屬分署說明自己的減班起訖日、投保及通報狀況,確認新一期適用文件、期限與補貼額度。

資料來源與更新紀錄

2026年10月29日依會後說明與現行措施整理,申請條件及金額以主管機關正式公告及審核結果為準。